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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江“十年禁渔”期可以垂钓吗
留言日期 2021-09-23
发言内容 元谋县“十年禁渔”通告中好像没有明确禁止垂钓,那非生产性个人休闲垂钓一人一杆一线一钩是否允许?
联系人姓名 罗**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元谋县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1-09-26
回复内容 罗**同志:
你好!感谢你对我县“十年禁捕”工作的关注。根据你在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留言“长江十年禁渔期可以垂钓吗?”,现答复如下:
2020年7月1日,元谋县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城实施禁捕的通告》(云农通告〔2020〕9号)等有关规定,发布了《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金沙江及主要支流(元谋段)实施禁捕的通告》,对禁捕范围和时间、禁捕内容作了明确规定,禁捕范围和时间: (一)金沙江干流(元谋段),自2020年7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二)龙川江干流(元谋段)自2020年7月1日0时起继续实施禁捕,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三)猛岗河、蜻蛉河、永定河干流(元谋段),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止为春季禁渔期,禁止所有天然渔业资源捕捞行为。禁捕内容: (一)禁止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捕捞所有鱼类和水生动物; (二)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捕区城和禁捕期捕捞的渔获物; (三)常年禁止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绝户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严禁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比例超过规定比例。禁止制造、销售、宣传禁用渔具。
我县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稳步开局,但长江生态恢复是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当前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刻,在禁捕期、禁捕区禁止所有天然渔业资源捕捞行为,包括垂钓在内的捕捞行为。待省州出台相关文件后,我县将制定合理的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规定,明确在长江流域禁捕范围内的天然水域允许从事垂钓的区域和时间,以满足群众休闲垂钓需求,请你给予支持。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