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省发改委对新能源汽车泊车位优惠措施的咨询 |
留言日期 | 2020-12-17 |
发言内容 | 省发改委在2020年12月10号发布了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162号)文件,文件对政府指导定价管理的停车泊位实行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收停放服务费,请问楚雄州是不是有自己的现行文件,或者自己制定了相关的收费文件,为什么不执行该文件的优惠措施呢? |
联系人姓名 | 吴**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回复部门 |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回复时间 | 2020-12-23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在2020年12月11日印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162号),接到省发展改革委通知后,州发展改革委及时进行了研究,并发文给10县市进行了安排,要求贯彻执行并于12月29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州发展改革委。如遇乱收费,可以拨打12315市场监管电话进行举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