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收养登记咨询 |
留言日期 | 2021-02-03 |
发言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想咨询收养,都有什么要求,到那个部门去办理咨询。 |
联系人姓名 | 匿*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1-02-04 |
回复内容 | 关于“收养登记咨询”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申请收养子女的公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收养子女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二、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三、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四、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父母;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限制。 收养相关信息咨询和办理部门:禄丰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股,咨询电话:4123341。 禄丰县民政局 2021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