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202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授予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授予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授予60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239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楚雄州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城市、村镇、单位、家庭、校园名单分别如下:
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1个)
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7个)
姚安县光禄镇
楚雄市子午镇挖铜村
禄丰市金山镇河口村
双柏县妥甸镇丫口村
牟定县蟠猫乡古岩村
南华县雨露白族乡后甸村
大姚县赵家店镇团塘村
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6个)
政协楚雄州委员会机关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市鹿城街道办事处
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2户)
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2所)
祝贺以上城市、村镇、单位、家庭和学校!
希望新认定命名的城市、村镇、单位、家庭、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当好排头、做好标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好示范带动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践行为了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宗旨,持续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不断丰富人民精神世界,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精神文化素质,努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