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在素有“云药之乡”称号的双柏县爱尼山乡,林下种植的中药材随处可见,生机盎然。
“过去发展林下经济没有法律依据,我们不知道哪些山林属于自然保护地不可开发,哪些可以种植药材,不敢放开手脚干。州里的林下经济促进条例出台后,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也保护了我们的合法利益,给我们扩大种植规模吃了定心丸。”中药材种植大户杨国军说。
这是《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施行后的一个喜人场景。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专门立法,自2023年7月1日施行以来,成效显著,引起了《光明日报》《人民代表报》等多家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深度报道,也引来多方人士到楚雄投资兴业、带动群众增收,有效破解了我州林草产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困境,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评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
该条例的制定和施行,是州人大常委会以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促进产业发展的一个缩影。楚雄彝族自治州于1982年开始行使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立法权,于2016年开始行使制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地方性法规立法权,至今已制定了1部自治条例、13部单行条例、7部地方性法规。多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价值取向和“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以“五个坚持五个确保”的举措着力加强立法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上半年,全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87亿元,同比增长5.7%,增速位列全省第一。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方向。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以及每一项法规草案,均由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并报请州委同意后,才提请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保证了及时准确地落实州委意图,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项目的确定、论证、协调、修改、审议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人大主导,确保立法质量和效率。在立项环节加强主导,深入研究立法需求,把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事项纳入立法规划和计划,变“等菜上桌”为“点菜上桌”;在起草环节加强主导,人大提前介入并督促指导立法项目的起草等工作,主动把握立法工作进程;在审议环节加强主导,对公开征求到的意见和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审慎作出审议结论。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立得住真管用。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体现地方立法的“小快灵”。如,针对城镇化进程中城乡风貌特色难保持的问题,制定了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针对群众对乡村人居环境提升改善的期盼,制定了乡村清洁条例……一系列独具特色的“小切口”立法取得实效,获得好评——我州制定的彝医药条例公布施行后,州政府制定了10件配套性文件,促使彝医药事业进入全新发展时期,1080名彝医医师得到认证,55个彝药品种、彝药制剂获得批准文号,成功打造中国首个彝医药康养示范园、中国彝医药博览馆。
坚持开展“回头看”,确保立法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对多部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深入分析立法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客观评估法规实施情况,做深做实立法后评估工作,以典型经验的总结运用来引导和促进立法水平提高。
坚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确保按规矩立法。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11项立法工作制度,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立法项目实施中,每启动一个立法项目,都实行双组长制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由州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和州政府一名副州长担任组长,有效统筹协调立法中的重要事项,保障立法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随着立法质量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楚雄州运用法治方式破解矛盾和瓶颈、更好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成效越加明显。
——产业发展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聚焦大抓产业、培强动能,制定彝医药条例,有效促进彝医药传承、保护和利用,打响了“中国彝药之乡”品牌,2024年4月,楚雄州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验区,是云南省唯一入选的州市。制定彝族服饰保护条例,依法推动彝族服饰活态传承,楚雄彝绣登上北京时装周、纽约时装周、米兰时装周、法国巴黎国际博览会,彝绣文化产业成为农民增收的富民产业,全州6万多名绣娘人均年增收3840元。制定林下经济促进条例,为我州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全州有3个县市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县和示范基地,9个基地被评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等,预计到2025年底,全州林下种植面积860万亩以上,林下养殖11万头(羽)以上,林下经济产值500亿元以上。
——生态保护的法治屏障进一步筑牢。聚焦构筑打好楚雄“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法治堡垒,制定了乡村清洁条例,有力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共建成省级绿美乡镇19个、省级绿美村庄22个,全州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位居全省前列;制定了河湖岸线保护条例,有力改善了河湖生态环境,提升岸线生态功能,合理利用岸线资源,全州完成33件绿美河湖建设,获省级标杆典型数量居全省第一。目前,龙川江流域内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均为95%以上,汇入金沙江水质达到Ⅱ类。
——社会治理的法治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定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用法治方式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制定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展示地方文化特色,目前各县市都建设了体现区域性、民族性、历史性特色风貌的集中展示区或特色村落、特色建筑群;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和促进公民文明行为养成,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民生保障的法治根基进一步夯实。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率先制定出台了养老服务条例,推动“老有所养”迈入法治轨道。目前,全州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99个,建成并运营“老年幸福食堂”27个,正在建设18个,设置村级助餐点88个,累计提供就餐服务46万人次。一餐热饭背后,透着楚雄州人大常委会温暖的法治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