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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推动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发布日期:2023-07-14 09:46:26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孙晓屏 吴仲琼 点击:[]

近年来,面对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项目建设数量增加和进度加快,禄丰市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注重生态价值转化,将《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点,促进气候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强化《条例》宣传贯彻检查,促进气候资源探测工作。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监督,促进气候资源探测工作深入开展。目前,全市建成自动气象监测站(点)42个,其中有国家级台站1个、区域气象自动站16个,在全市3536平方公里土地上建成区域10×10公里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拥有新一代天气雷达1部、大气电场仪2个、农业气象站1个、农田小气候站1个,实现了气候资源数据采集、存储、传输自动化,极大提升了地面气象要素的监测能力。

督促用好气候资源监测数据,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条例》实施3年来,禄丰市人大常委会在国土空间规划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调查中,紧盯气候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落实情况,用好用活气候资源监测数据。目前,全市建成42个自动气象监测站(点),为特色种植业、大型生猪养殖、重大工业等市域重大经济建设项目落地和绿色发展提供了科学精准的气象数据支撑。

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形成问题交办清单督促整改。以问题为导向,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交市政府及责任部门整改落实,形成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互联网+检查”等方式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全方位、无死角监督,不断强化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气象预报发布和传播、气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让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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