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提案》,已交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楚雄州民族工作的关心支持。
近年来,楚雄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全面小康、现代化,一个都不能少”的重要嘱托,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大抓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发展产业带动群众增收,加快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带动脱贫攻坚提质增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努力让各族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围绕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持续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助推乡村经济振兴。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形成经验、示范全州的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固团结、促进步、抓示范、强引领,实现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2023年共争取到位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300万元,安排下达实施4个示范乡、5个示范社区、71个示范村和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进一步助力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打造一批有价值、有特色、有影响的民族团结进步与乡村振兴双融合双促进示范典型。
二、围绕产文融合、夯实发展基础,持续实施民族文化项目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州民族宗教委历来把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财富,把做好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切实加大投入,坚持保护和传承相结合,多样性与统一性并重原则抓好民族文化工作,切实增强民族团结、传承民族文化、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标识,做好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助力乡村文化振兴。2023年共安排下达资金283万元,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21个,项目工程扶持范围涵盖全州10县(市)和州级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涉及文物、古籍、音乐、舞蹈、工艺、服饰、医药、体育、节庆等10余种文化领域和类型,极大推动了我州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共建共享新格局。
三、坚持政企互动、落实惠民政策,持续做好民贸民品贷款贴息助推企业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实际,创新思路,稳步推动全州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贴息引导支持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州民族宗教委通过定期到企业宣传国家稳企、惠企政策,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用好国家民贸民品相关贴息政策,指导和帮助企业规范基础档案,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专项扶持资金和民贸民品贴息,支持民贸民品企业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做精做细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引导民贸民品企业融入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成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骨干力量,推动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落地。2023年上半共下达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137万元,贴息12家企业。
四、紧扣乡风文明、强化宣传引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助推乡村治理向纵深发展。抓实农村宗教治理工作,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扎实推进以“五进”活动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继续深入推进和巩固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成果,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宗教、外来宗教收割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成果,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助推乡村事务治理。
你在提案中提出的3条意见建议,客观真实,可操作性较强,为我们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在下一步工作中州民族宗教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奋力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州民族工作,关注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民族工作的关心支持!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联系人:张雁 1363876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