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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委2024年1月22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李爱民等2名同志职务任免,任免职时间从2024年1月22日起算。
李爱民 兼任楚雄州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胡灯响 免去楚雄州佳汇公证处法定代表人职务。
2024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