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是确保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极为重要的支撑。因此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治理的同时,加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节约和保护,全面推行节水型社会,努力实现水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是我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也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是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发布的水资源状况的综合性年报。目的是向社会公开楚雄州年度来水、蓄水、供水、用水和水质等方面的现有动态状况,反映楚雄州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重要水事活动,为政府宏观调控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各行业开发利用水资源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水资源提供指导。
《公报》按照《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GB/T23598-2009)要求编制,内容包括综述、水资源量、蓄水动态、供用耗排水量、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质量及重要水事等,反映楚雄州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情况。《公报》在内容编排上按县级行政区和水资源三级区分别予以描述,流域分区体系采用“云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规定的分区体系。用水量按用水特性分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环境补水。《公报》成果是在州内各县(市)水务局报送供用水资料的基础上,收集了大量的水文资料、国民经济统计年鉴、水利年报等有关资料,经过汇总及综合分析编制而成。
《公报》编制工作得到了州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与协助,谨此表示忠心感谢!
综 述
楚雄彝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中部偏北,属云贵高原西部、滇中高原的主体部位,楚雄州面积28448.2平方千米(采用:云南省水资源分区面积),下辖1个县级市、9个县。境内溪河纵横,素有“九分山水一分坝”之称,金沙江、红河两大水系以州境中部为分水岭各奔南北,划分为金沙江石鼓以下干流、元江、李仙江3个水资源三级区。境内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千米的河流有101条。
降水量:2017年全州平均降水量909.4毫米,折合水量258.7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少8.0﹪,比常年偏多1.8﹪,为平水年份。
水资源量:2017年全州水资源总量为52.80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185.6毫米,产水模数为18.6万立方米/平方千米,产水系数为0.20,人均水资源量为1934立方米。比上年偏少9.5%,较常年偏少16.5%。其中地表水资源量52.80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3.95亿立方米,地表水、地下水重复计算量13.95亿立方米。
蓄水动态:2017年全州水利工程年末蓄水总量9.86亿立方米,占计划蓄水的110%,较去年增蓄1.5%。
供用耗排水量:2017年全州总供水量为9.69亿立方米,与用水量持平。用水量中生产用水8.74亿立方米、生活用水0.89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0.06亿立方米。全州用水消耗量为5.69亿立方米,耗水率为58.8%,废污水排放量为1.42亿立方米。
水资源利用率:2017年全州水资源利用率为15.3%。
水资源质量:2017年全州评价26个一级水功能区(不含开发利用区)21个达标,达标率为80.8%;12个开发利用二级水功能区达标6个,达标率50.0%。21个重要水库水质总体良好,青山嘴等18座水库水质评价为Ⅱ~Ⅲ类,毛板桥、尼白租为Ⅳ类水,大海波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等。监测18个集中式供水水源地达标14个,尹家嘴、洋派、石洞、尼白租等4个水源地不达标,超标项目主要为五日生化需氧量、锰、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等。
用水指标:全州人均综合用水量为355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为103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不含火电)用水量为32.8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449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不含城镇公共用水量)121升/日,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不含牲畜用水量)66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