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楚雄州审计局及10县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至4月,对楚雄州发改系统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按照《全省发展改革系统2017年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这条主线,对搬迁对象是否精准、“搬得出”后能否“稳得住”“能脱贫”、项目资金筹集安排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安置区选址是否科学、项目建设管理是否规范等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抽审资金量137052.06万元,实地抽查安置点36个,延伸调查31个部门和单位,延伸调查35个乡镇、36个行政村,入户调查120户,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部门预决算情况
楚雄州财政局和10县(市)财政局下达楚雄州发改委和10县(市)发改局2017年度预算总额为16 910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8 211万元,追加调整预算8 699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部门总收入26 302万元,总支出24 09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 2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 426万元。
2.“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发改委和10县(市)发改局“三公”经费2017年共支出209.18 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9.9万元,下降30.05%;会议费2017年共支出35.5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9.83万元,下降21.67%;培训费2017年共支出20.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4.94万元,下降42.27%。
3.部门存量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末,楚雄州发改委和10县(市)发改局结转结余资金326.81万元未清理上缴财政。
4.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17年末,楚雄州发改委和10县(市)发改局拥有固定资产合计4 094.33万元。经审计核实,大部分县发改局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审批和报批手续,资产管理手续完备。但州发改委及元谋县、姚安县发改局存在会计账面少计固定资产,楚雄市发改局对盘亏和待报废固定资产未做账务调整等问题。
(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1.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下达情况
省级按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标注结果下达楚雄州10县(市)2016年搬迁对象计划人数22 458人、2017年搬迁对象计划人数20 512人,楚雄州10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2016年符合条件同步搬迁对象471户、2017年符合条件同步搬迁对象425户。
2.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筹集到位及拨付使用情况
2016年至2017年,楚雄州县(市)累计筹集到位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427 863.1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36 75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21 109.38万元,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142 647.6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53 053.06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其他部门整合资金等计划用于纳入国家规划建档立卡人口其他资金5 257.33万元,农业发展银行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140 615.69万元;计划用于符合条件同步搬迁对象的各类财政性资金261.2万元,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66万元,地方政府自筹或整合用于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安置区建设用地征地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其他资金28 100.83万元。
2016年至2017年,楚雄州10县(市)累计支出274 214.93万元,其中:累计安排用于纳入国家规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房补助和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3 077.3万元,累计安排用于符合条件同步搬迁对象建房补助和贷款124.7万元,整改调出对象占用未完成置换资金79 709.68万元,用于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相关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安置区建设用地征地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19 457.02万元,部分县归还农发行贷款及利息、建档立卡比例达不到的原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支出、整改调出集中安置点使用的前期工作经费、公共基础设施支出、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支出71 846.23万元;2017年末各部门、单位及乡镇结存资金合计153 648.17万元。
3.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推进实施情况
2016年,楚雄州10县(市)确定的集中安置点为75个,计划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2 861户、11 242人,同步搬迁户471户。截至2018年3月底,在建安置点6个,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447户、2 277人,同步搬迁户78户;已完工未入住安置点21个,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 120户、4 355人,同步搬迁户246户;已搬迁入住安置点48个,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 294户、 4 610人,同步搬迁户147户。计划分散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2 822户、11 216人。截至2018年3月底,完工未入住建档立卡贫困户19户、84人;已搬迁入住建档立卡贫困户2803户、11 132人。
2017年,楚雄州10县(市)确定的集中安置点为50个,计划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2 847户、10 706人,安置同步搬迁户425户。截至2018年3月底,在建安置点39个,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 259户、8 851人,同步搬迁户414户;已完工未入住安置点9个,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83户、951人,同步搬迁户11户;已搬迁入住安置点2个,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305户、904人。计划分散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2 434户、9 806人。截至2018年3月底,在建建档立卡贫困户138户、487人;完工未入住建档立卡贫困户295户、1128人;已搬迁入住建档立卡贫困户2 001户、8 191人。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楚雄州州县发改部门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做好全州宏观研究、项目管理、规划编制、价格监管、深化改革和粮食安全等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楚雄州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政法基础设施、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项目建设。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切实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逐步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扶贫项目的实施,使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为我州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州县(市)发改部门按照政府财政部门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管理,审计年度的财务决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预算收支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但州县市发改委部门在预算执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推进、项目资金筹集、管理和分配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
此次审计了楚雄州发改系统2017年度预算资金21 748万元,其他资金15 137万元,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 530.67万元,其中:违规问题金额387.29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1 143.38万元。
楚雄州发改系统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存在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正在整改;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单位特设账户;将单位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下拨资金跟踪问效不到位;扩大范围支出项目资金;“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手续不完善,管理不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报表与实际支出不符;支出凭证不规范,手续不完备;虚列项目资金支出后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由下属单位核算;在单位经费中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失业保险费;无预算支出培训费;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增加和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盘亏和待报废固定资产未做账务调整处理,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核销往来款;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会计核算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未经领导审批提取现金;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二)易地扶贫搬迁审计发现问题。
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审计中发现存在部分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建房进度不同步,影响群众及时入住;已签订“三个协议”(搬迁协议、就业协议、建新拆旧协议)但未全部按照协议落实到位;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未同步制定实施集中安置点产业规划、同步制定落实搬迁贫困群众就业计划;相关部门及乡镇项目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效益不高;至2017年末拨出资金未报账列入“其他应收款”挂账;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指挥部办公室未及时收回乡镇未使用和借用资金;预付账款挂账;分散安置比例过高;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建设存在基础工程“边招标、边建设”的情况;“一户一档”资料不完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未单独设置账务核算;实施搬迁后脱贫发展措施未做到因户施策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及县市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依法做出了处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及各县市审计局进行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并提出了加强单位会计核算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加强项目前期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完善报销手续,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推进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要求,全面完成建新拆旧后续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产业,助力搬迁户早日脱贫致富;加强易地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8条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州发改委及各县市发改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并作了审计整改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