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简称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简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制定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服务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问题;负责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负责领导和管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州级各部门服务企业、群众的服务质量、效率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州级各部门承接、下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
(三)组织州级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负责对州级集中开展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指导进入州级政务服务平台的部门窗口开展规范、高效、优质的审批服务,组织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五)负责为州级重大投资项目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代办和跟踪服务,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行政审批信息咨询,对投资项目办理提供跟踪服务。
(六)负责对进驻综合窗口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受部门委托或部门授权直接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七)负责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搭建交易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并实施综合现场监督管理。
(八)规范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对中介超市选取的中介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规范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承担中介超市的日常监督管理。
(九)负责州人民政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和举报。
(十一)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