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医保基金高效使用,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楚雄州医保中心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协议管理,与州本级17家定点医药机构全面完成2025年度医疗保障主体协议与补充协议续签工作。
强化使用效率,科学测算分配总额。一是科学测算、精准预算。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年度基金总额测算首次引入定点医药机构硬件设置、医师资源、床位编制、重点专科、年度考核等因素分别确定权重,结合历史结算数据进行多维度测算,确保2025年医保统筹基金分配总额预算更合理科学。二是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建立激励机制。在总额管理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DRG付费、床日付费、打包付费、按病种或人头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完善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和引导医药机构主动控费提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完善协议内容,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类别、付费方式、资金使用规模、机构性质等对定点医药机构精准施策实行分类管理,避免一刀切。对州市(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侧重从提升门诊基金使用效率、促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分级诊疗和体现公益性发挥医疗兜底作用等方面的管理引导,促进其提升医疗质量,合理管控费用降低群众负担。对民营医疗机构侧重管理合理诊疗、住院标准、医保价格执行、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的管理。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承担基本医疗保障作用,促进慢性病管理,扎实履行双向转诊“守门人”作用。激励定点零售药店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落实医保药品比价政策,保持药品价格持续稳定。通过完善细化协议条款,促进定点医药机构从强化监管、提质增效角度,强化行业自律,扎实履行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达到提升服务,加强基金监管的目的。
深化协商谈判,平衡多方诉求。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及医保协议经办规程相关要求,2月25日至3月10日,楚雄州医保中心与州本级17家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多轮面对面的协商谈判,围绕医保总额、支付标准、服务范围、考核指标等核心内容进行沟通磋商,充分听取医药机构意见,经过谈判最终分别达成一致。协商谈判机制保证了定点医药机构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充分表达诉求的权利,既维护了定点医药机构权益,医保协议管理的公平性、公正性也得以进一步体现。
截至目前,楚雄州医保中心与州本级17家定点医药机构续签了2025年服务协议,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与全州2345家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也陆续签订完成,为新一年度医保基金的高效管理使用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