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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5-00036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9日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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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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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6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作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2019年2月28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拟订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基金监管科。
所属事业单位2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险中心(内设机构:综合业务科、费用审核科、基金结算管理科、稽核科、网络信息科)。
2.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和药品耗材招标采购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统领。一是建强组织领导,提升组织功能。全力推进“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建设,着力锻造坚强有力的党组织,以党建效能提升促进医保事业创新发展,不断擦亮“病有所依医有所保”幸福医保党建品牌底色。二是坚持理论武装,强化培根铸魂工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91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期、“机关讲堂”13期,“微党课”比赛1期,开展“练兵比武”活动,在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医保经办系统竞赛暨2023-2024云南省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总决赛中荣获“团体铜奖”和“特别贡献奖”,进一步营造了学知识、学业务、比技能、比敬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断提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90次,主题党日10次,4名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1次。创新组建共产党员先锋突击队,以“突击队+N”工作模式,大力推进党员先锋突击活动,促进政策保障更有力度、经办服务更有温度。
2.抓实参保扩面,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全面落实《楚雄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攻坚推进精准参保扩面,截止2024年,2024年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43.4万人,常住人口参保率达103.39%;已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人口实现100%参保。二是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加强基金预算和风险管理,严格执行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实现2024年度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健康平稳可持续。
3.健全完善医保政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一是参保群众医保待遇得到保障。认真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4%和70%左右,均处于全省中上水平。二是稳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印发实施门诊共济保障实施方案和经办窗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与全省同步实施政策。组织州县医保部门成立政策宣讲组,累计开展培训宣讲278场次,培训14276人次。加强部门协同,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未发生5人以上的上访情况和网络舆情。截至2024年底,66.1万人次享受门诊共济待遇,共济资金6689.97万元。
4.全面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持续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完成了2023年145家医疗机构DRG付费年终清算,DRG付费改革医疗机构覆盖率100%,按DRG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地区内住院医保基金支出73.86%。二是全面开展县域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率先在全省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医保总额打包付费,联合州卫健委印发了《楚雄州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打包付费2024年实施方案》,印发相关配套文件《关于对全社会医疗总费用开展监测的通知》《楚雄州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医保资金打包付费2024年考核评价方案》,打包付费改革有序推进。三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梳理云南省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照楚雄州价格改革政策,形成楚雄州医疗服务价格“一张清单”。配合国家智慧医保价格管理子系统开发,完成6092项医疗服务价格上传,进一步规范价格项目管理。
5.持续强化基金监管,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一是统筹部署基金监管工作。制定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若干措施责任清单,压实医保基金监管各方责任,规范监督检查、强化综合监管、智能监管、信用评价,健全社会监督体系。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启动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折页、告知书39256份,宣传海报20380张,现场解答群众政策咨询20000余人,服务群众1000余人次,电视台播放115余次,广播报道428余次,视频播放27002次,微信推送9553次,短信发送16630次,受理投诉举报1次。三是开展2024年州内专项检查工作。对统筹区内2023年统筹基金支出排名前50名的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市1家门诊特慢病定点零售药店和10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州内专项检查。
6.聚焦规范化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一是在开展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州通办”。优化调整楚雄州综合柜员2.0系统平台功能,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限制,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的难点堵点,有效解决了参保单位和群众办事“两头跑”“折返跑”的痛点、难点问题。自“全州通办”启动以来,共受理全州通办事项757件,办结率为100%。二是推进楚雄医保7×24小时服务热线建设上线运行。为参保人提供每日24小时语音服务,其中每日不少于8小时的人工电话服务。医保热线自上线以来,共接听电话1137个,受理投诉举报3件。三是大力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办、延伸办。构建了以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为主体、纵向下沉、横向延伸的“15分钟医保服务圈”,将医保经办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医院、向合作银行、向合作商业保险机构延伸。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503,307.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03,307.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0,317.85元,下降4.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0,317.85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社保基数增加及新招聘人员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29,085.94元。2024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减少317,500.00元、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工作经费减少601,903.79元。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州级财政增加250,000.00元。以上因素增减变动导致2024年支出合计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503,307.78元。其中:基本支出8,347,804.16元,占总支出的66.76%;项目支出4,155,503.62元,占总支出的33.24%;2024年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40,317.85元,下降4.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085.94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基数增加及新招聘人员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29,085.94元。项目支出减少669,403.79元,下降13.87%。主要原因是:2024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减少317,500.00元、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工作经费减少601,903.79元。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州级财政增加250,000.00元。以上因素增减变动导致2024年支出合计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47,804.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67,173.77元,占基本支出的89.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0,630.39元,占基本支出的10.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55,503.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医保信息系统运行保障项目经费16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楚雄州医疗信息系统数据维护运营等工作。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基金监管项目经费612,466.50元,主要用于落实国家及省级医保政策执行、制定全州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做好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医疗照顾人员医疗项目经费1,0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州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用补助支出。
离休干部医疗费节约奖项目经费265,338.32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年度医疗费用节约奖励。
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经费1,793,598.80元,主要用于提升全州医疗经办机构服务与保障能力等相关支出。
省属困难企业(含农垦系统)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减免补助项目经费254,1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省级驻楚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用。
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补助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及决算相关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03,307.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40,317.85元,下降4.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6,705.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及人员增加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24,32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7%,完成年初预算的18.90%。主要用于开展医疗保障机构运行和专项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及医疗救助年初预算由国库直接转入社保财政专户,未通过财政一体化执行,决算数据未提取到导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2,2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完成年初预算的96.82%。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0.00元,决算为6872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600.50元,下降6.2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决算为38,722.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35%,完成年初预算的90.0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600.50元,下降10.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722.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600.50元,下降10.6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0.00元,支出决算为68,72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600.50元,下降6.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决算为38,72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局切实压减“三公”经费相关要求,公务接待人次略有变动,导致公务接待费结余4,277.5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00.50元,下降10.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722.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600.5元,下降10.6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局切实压减“三公”经费相关要求,公务接待人次略有变动,导致公务接待费结余4,277.5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医保局履行职能职责、办理相关业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4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省级工作督导调研、外地州到我州学习交流和县市工作情况汇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0,630.39元,比上年增加70,786.63元,增长8.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和各种社保缴费增加导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医保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949,734.06元,其中,流动资产1,023,384.01元,固定资产725,031.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1,319.05元(净值),其他资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0,587.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6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288.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288.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288.0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288.0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本单位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而不断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2024年结合我部门实际,成立了专门评价小组,完善了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个性评价指标设置及评分细则。采取查询相关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查阅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以及绩效办考评结果等手段对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医疗保障: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人在患病、生育等情况下依法提供医疗帮助的一系列保障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国家立法实施的覆盖城乡全体就业和非就业人口,公平普惠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制度安排。(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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