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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楚雄州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16:13:16 来源: 作者: 点击:[]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楚雄州2020年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按照国家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云南省审计厅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对楚雄州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云审报〔2021〕17号)指出:“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医疗保障改革任务,医疗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积极推进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设,重视医保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全州医疗保障工作运行平稳;不断健全完善基金监管机制,积极主动探索医保经办机构与专业机构联合办公,以缓解基金监管力量不足的瓶颈;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医药服务可及性不断提升,在保障参保人权益水平稳步提高、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促进企业降成本增效能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此次审计发现,楚雄州在社会保障政策执行、医疗保险基本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基金运行等方面还存部门间信息缺乏共享机制、医保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等一些问题,需要加纠正和改进。”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情况”问题

(一)4295名重点人群未参加医疗保险。通过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未参保人员分类工作台账和重点人群参保资助工作制度,进村入户点对点组织发动,4295名重点人群已参保。

二、关于“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问题

(二)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已死亡人员支付医保统筹待遇12818.62元,向已死亡个人账户多划账103228.39元。全州共追回305人101481.69元,占应追回资金103228.39元的98.3%。剩余9人1746.7保留司法追偿权。

(三)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并通过医保报销。楚雄州人民政府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审计期间已将相关医疗机构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缴存至医保基金专户。

(四)医疗机构违规使用限制用药、超病种范围用药并通过医保报销。2021年4月30日,楚雄州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将2019版国家药品目录限制使用药品纳入医保结算的违规费用已全部退回,并约谈违规定点医疗机构,在全州通报批评。

(五)“一票多报”涉嫌骗取医保基金。通过对“一票多报”问题进行认真核查,2021年3月12日,“一票多报”涉及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提醒谈话,在全州通报批评。

三、关于“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管理情况”问题

(六)未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保险基金存储银行,涉及金额300000000元。2021年5月7日,州财政局、州医疗保障局、州人社局和州金融办对2021年上半年州级财政社保专户转存定期存款的332000000元社会保险基金,全部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了定期存储银行。

(七)部分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序时采购进度较慢。2021年5月20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序时采购进度较慢的44个品种已全部完成序时采购进度,其中第一批、第二批(单个品种最高完成任务量的44166.7%,最低完成任务量的175.1%)和部分第三批共28种药品已100%完成采购任务(最高任务完成率354.3%,最低完成任务量的100%),均超过序时采购进度目标。

(八)楚雄市财政局欠拨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985046.25元问题。审计期间楚雄州人民政府已督促楚雄市人民政府将补助资金985046.25元拨付相关医院。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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