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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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321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1日 文  号:楚政通〔2022〕2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楚雄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楚雄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议案和第2号关于“十四五”期间我州学前教育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号关于加快龙川江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事业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议案〉和第2号〈关于“十四五”期间我州学前教育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1年12月30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娄东所作的《关于对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号议案〈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议案〉和第2号议案〈关于“十四五”期间我州学前教育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认识,持续推进。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强化政府责任,注重机制创新,落实保障措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着力破解学前教育发展难题,努力推进全州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规划,科学布局。要围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分析适龄儿童分布和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积极应对国家二孩、三孩政策,超前谋划,优化学前教育布点,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三、强化保障,扩大资源。要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支持,严格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定,加快公办示范幼儿园建设。要认真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积极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要健全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补充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及时配齐幼儿教师。要采取名园带弱园、名园带新园、名园办分园等办园模式,促进幼儿园达标提等升级,不断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

四、规范管理,提高质量。要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督导评估,规范办园行为,严格落实校园管理、食品安全等各项措施和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强化对园长、幼儿教师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教结合,坚决纠正和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不断提高全州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号〈关于加快龙川江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1年12月30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娄东所作的《关于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全面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加快龙川江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强龙川江保护管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关系全州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扛牢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把龙川江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作为重大民生实事和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抓好。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多部门联治、全社会共治,依法精准科学治污,持续推进龙川江美丽河湖建设,不断提升流域生态系统及水质的质量和稳定性。

二、强化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对龙川江全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整体规划。进一步落实各职能部门、流域县市以及乡镇村组的管护责任,既要全流域、全方位综合治理,又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河段、重要水源、水库及各类污染源源头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全河流生态保护修复,整体提升水生态综合治理实效。

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合理优化龙川江沿岸产业布局。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科学统筹龙川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要充分考虑龙川江流域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完善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优化产业布局。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企业、项目应当布局在法律规定的岸线距离之外。合理调整种植结构,减少大水大肥作物,增加水稻、豆类、油菜等生态保育型和环境友好型作物;转变种植方式,加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大力推动种植业绿色有机化发展;依法规范畜禽、水产养殖,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四、加大投入,不断加强龙川江水生态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沿岸集镇、村庄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城镇扩建必须严格规范地下管网建设监管,不得出现新的雨污混流现象。抓实项目储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保护治理。坚持建管并重,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能。推进河湖保护治理数字化、智慧化管理,提升河湖管理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五、严格依法监管,强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加快推进我州河湖岸线保护立法起草制定基础工作,建立长效制度,规范和加强龙川江河湖岸线保护。加大《长江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我州制定的《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严格落实“水十条”和“十年禁渔”令。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和参与河湖保护的自觉性积极性。依法查处破坏流域自然资源、污染水环境、损害流域生态系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好龙川江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事业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1年12月30日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娄东所作的《关于对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号议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事业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站位,不断强化体育重要性认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立足实际,以议案办理工作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提高全民体育意识。要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营造全民积极参与健身的良好氛围,推进群众性体育的全面普及。要不断创新体育活动形式和内容,突出健身性、趣味性,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提高活动经常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打牢体育事业发展的群众基础。

三、深化改革,助推体育事业发展。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要深化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加快制定激励政策和管理办法,聚焦争金夺银,备战省十六届运动会,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要深入推进体教融合,优化学校体育项目布局,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满足学校体育教学需要。要加强体育与旅游、文化、科技等深度融合,推动体育产业健康发展。要推动和普及民族传统体育,让民族体育得到传承和发扬。要创新体育科研机制,推进“数字体育”建设,促进全州体育发展现代化、智慧化、便民化。

四、优化结构,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体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建立和完善教练员考核、评聘和激励机制,改革运动员选拔、培养、输送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要高度重视体育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建立健全体育人才库,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不断提高体育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1年12月30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审计局局长王之忠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把整改情况列入督查范围,督促整改单位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排出时间表,压实具体责任,实行对账销号,定期检查督办整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难题。

二、强化跟踪督查,推动审计整改。要聚焦审计查出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结合问题性质、资金规模、以往整改情况,确定跟踪监督的突出问题和责任部门单位,跟踪监督整改情况。要跟踪督查审计移送办理情况和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对未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加快推进整改。对历史遗留问题,要制定审慎稳妥的处置方案,有序推进解决。正在整改和没有整改完毕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于2022年3月底前整改完毕。整改情况由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 报告。

三、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制度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从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层面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着力根治“屡审屡犯”顽症。要加强对被审计部门和单位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被审计部门和单位完成整改,要加强系统内下属单位的整改监督,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全面整改,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四、强化结果运用,严格追责问责。要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要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要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有关支出政策,优化年度预算安排,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时限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有关机关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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