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7210011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7-21 14:58:38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解读《楚雄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起草背景

原《楚雄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于2016年12月31日由州人民政府印发,其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已不能满足新形式下新的工作要求,为提高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楚雄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州实际,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楚雄州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楚雄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下文简称《预案》)。

二、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与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七个部分组成。

总则部分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应急事件分级等事项。该预案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以人为本、分级负责、预防与应急并重、综合协作为工作原则,将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通过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全面指导开展我州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我州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我州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组织指挥体系部分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设立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机构,负责全州和各县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配合国家、省、州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完成必要的应急处置工作。州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三部分组成,州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筹下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明确了县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参照州级设立。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部分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机制。包括监测和风险分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应急准备、应急预警、预警处置、信息报告与通报等工作。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

应急响应与处置部分明确了该应急预案启动、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包括不同响应等级下预案启动条件、先期处置、响应分级、响应措施、应急终止等。楚雄州辖区范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其他需要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协助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启动本《预案》。根据处置进展情况,经州环境应急指挥部决策同意终止应急工作,并由总指挥宣布决定后应急方可终止。

后期处置部分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的损害评估、事件调查、善后处置以及总结评估等后期工作程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终止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和事件调查,妥善做好善后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地政府要进行工作总结,汲取事件教训,深刻分析原因,评估应对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应急保障部分明确了应急值守准备和联动机制、资金、技术、队伍、物资、交通运输、通信、宣传教育与培训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做好值守人员、设备、车辆、通信及资料等准备工作,确保人员到位、技术到位、信息通畅。

附则部分明确了《预案》的有关名词术语、《预案》解释单位、《预案》管理和《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