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3-0210002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2-10 15:42:23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解读《楚雄州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近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创新摆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推进科教兴州、人才强州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落实《云南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全面贯彻落实《楚雄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进一步强化政府引导和服务作用,充分激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大力提升我州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创新型楚雄建设,为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方案》。

二、目标任务

《方案》提出,全面提升创新主体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力争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年均增长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机构的企业占比年均增长5%以上、有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20%以上,为实现2025年全州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23.5亿元、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1%、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8.8%的“十四五”目标奠定基础。

三、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强化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支持规上企业研发、推动国有企业研发增长、引导非企业单位加大研发投入、强化规上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提升科技园区研发投入强度、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实施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政策、开展研发投入专项服务行动等十二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将企业意见建议作为制定科技创新规划、政策措施的重要因素。健全企业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健全企业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重点产业骨干企业重大创新需求优先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库管理,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优势产业和行业领军企业集聚

二是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技术合同登记等奖励政策,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对首次升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争到2025年全州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800家。

三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计划,建立健全梯次培育机制,培育一批引领行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梯队,大幅提高规上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加大培育规下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升级为规上企业。

四是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搭建科技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选派科技特派员和特派团支持科技型企业“高升规、规升高”。大力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对建有研发平台和研发团队的企业,在州本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及资金配置上予以政策倾斜支持。力争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数量年均增长5%以上。

五是推动国有企业研发经费稳定增长。支持辖区国有大中型企业牵头创建创新平台,将国有企业的重大创新需求纳入州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指南,落实和完善州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政策措施。

六是引导非企业单位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将三甲医院纳入有效的研发投入统计范围,力争全州高校、科研机构和三甲医院的研发经费年均增长分别达到20%、15%和15%以上。

七是强化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按照“四有”标准,开展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工作,引导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立足发展需求,设立各类研发机构。到2025年,全州规上企业建有研发机构比例达20%以上。

八是建立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设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共建研发平台、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对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到位经费50万元以上,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争取省财政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实际支付金额20%的后补助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九是提升各类科技园区研发投入强度。鼓励各县市申创各类科技园区及科技示范基地,加强园区研发投入动态监测。力争到2025年,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以上。

十是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对引进高端创新资源来楚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和研发服务平台的,设立“专班”提供全程服务。落地运行后,积极帮助争取省级经费支持,最高给予年度补助经费800万元,纳入新型研发机构清单管理并评估为优秀的,最高补助1000万元。

十一是实施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政策。实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政策,按照普惠性和集中性奖补相结合的原则,对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达到一定额度、有效申报研发投入统计数据的规上企业进行奖补。

十二是开展研发投入专项服务行动。采取集中培训、“一对一”精准服务等形式规范科研项目立项、项目研发、经费核算、数据归集等。强化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努力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研发投入填报全覆盖。

四、保障机制

(一)坚持考核评价结果导向。将研发经费投入考核纳入州对县市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压紧压实县市人民政府和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引导全社会研发投入主体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楚雄高新区设立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

(二)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科技支出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财政科技支出逐年增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引导作用与催化作用,正向激励科研院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研发活动的积极性。

(三)强化以研发投入为导向的科技资源配置理念。州级科技项目、创新平台、创新团队等原则上只支持有研发经费投入的创新主体。

(四)抓政策落地和精准服务。抓好省、州有关科技创新发展和科研项目扶持的政策措施落地落细。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统计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科技统计数据质量。

(五)对重点单位开展精细化服务。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重点单位、重大项目(工程)名录库,加强跟踪、指导和服务,积极开展统计监测。对研发经费支出前20%的企业或营业收入前20%的企业,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

(六)建立研发经费投入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研发经费投入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分工负责、信息互通、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加大研发投入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文件: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