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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3-1227005 公开目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12-27 10:47:48 文  号:
标 题:
2023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2023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关于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

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3年12月25日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楚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陈翡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2023年州政府系统办理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在2023年2月召开的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州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279件(州人大常委会从279件建议中遴选确定重点建议25件),其中交由州政府系统办理的有263件(重点建议24件),占建议总数的94.3%。根据建议内容和政府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州人民政府分别交由7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40家单位承办。截止到11月30日,所有建议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具体办理情况是:第一类(A类):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140件,占53.2%;第二类(B类):建议所提问题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计划的有115件,占43.8%;第三类(C类):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 难以解决留作参考的有8件,占3%。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办理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和工作考核内容检查落实。3月28日,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联合召开2023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州委常委、副州长张建军,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文林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下发《关于签收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的通知》《关于办理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组审查后交由州政府系统办理的州人大代表建议,要求各承办部门(单位)登录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及时签收、下载、确认,对有办理异议的建议进行研究并达成共识,重新调整承办单位。各县市和涉及部门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自上而下层层压实责任,自下而上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环环相扣、无缝衔接,逐项推进办理工作落实。

(二)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按照《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要求,强化承办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接收核对、登记交办、调查研究、沟通协商、书面答复、复文公开、总结报告、续办续复的办理程序。为全面提升承办部门办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更加科学规范、务实高效地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确保承办的每一件建议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邀请州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的领导在7月29日全州政府系统办公室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专业素质能力培训会上作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培训。

(三)注重沟通协调,密切联系代表。一是带着真诚面商。各承办单位按照“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把与代表沟通协商贯穿建议办理全过程,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通过联系沟通,让代表更有效地知情知政、更充分地了解办理工作进度、更直接地感受到承办单位的真诚态度。二是突出实效办理。各承办单位认真制定办理方案,办理前主动联系代表,深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背景和要求;办理中积极邀请代表参与,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办理后认真征求代表对答复的意见,努力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三是征求办理意见。针对办理的建议多属综合性,大多涉及经济建设的综合规划,项目立项扶持和产业发展等,各办理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和邀请代表参加调研等方式,积极协调协办单位共同协商、分析研究,主动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在项目争取和计划下达时优先安排实施。面商环节由责任领导带队,面对面协商沟通答复。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及时向代表解答建议真实办理情况或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为确保圆满完成31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州交通运输局成立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印发《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办理职责、办理方法、步骤和时限,并深入县市与人大代表面商,认真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代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州卫生健康委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面商后答复”的要求,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于主办件的办理,主动函告协办单位需要协助办理的具体事项和内容,积极邀请协办单位一起参与走访、调研、讨论。对代表相对集中的单位和地区,提前与代表联系,由分管领导带队进行集中面商;对单位较远、居住分散的代表,由具体承办人走出去与代表面商,单位从交通、经费上给予保障,确保面商率达100%。如在办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的建议》(第261号)、《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第139号)等涉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能力提升的11件建议办理过程中,多次深入楚雄、牟定、双柏等县市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调查研究,与代表沟通交流,全面、系统收集全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系建设情况。在《关于加强全州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第263号)办理过程中,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将中彝医药同旅游产业有机结合,在中国彝医药研发中心建成首个楚雄州中(彝)医药健康旅游示范点,着力推动中彝医药传承创新、提升服务能力。

(四)加大跟踪督办,确保办理质效。一是改进督办机制,抓好重点建议办理落实的督查督办,紧盯关键时间节点,明确落实时限,强化动态管理,开展跟踪问效,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认真研究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积极解决落实;对因目前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充分吸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为决策参考的依据,统筹部署有序推进,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不能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向人大代表解释说明,争取理解支持。将“一次性办理和答复”转变为“动态跟踪问效式办理的续办续复”,由“答复型办理”转变为“落实型办理”“解决型办理”,以雷厉风行的执行力和实实在在的办理成效取信于民。二是参加州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10月18日召开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集中督办检查会,对16家重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按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文林在会上就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出的要求,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切实强化督办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如州农业农村局在人大建议办理过程中,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办理工作严格执行“调研、面商、答复、公开”程序,对办理工作拖沓、答复不规范、措施不扎实的回复,责令及时整改,不断提升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

(五)做好答复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健全完善建议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机制,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敏感信息的建议内容、办理答复内容均及时上传“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进行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意见

州政府系统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前期工作抓得不紧,后期赶时限,有的承办单位办理答复完毕未及时与代表沟通,代表未通过“云南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手机APP反馈办理意见,影响办理质效。二是重点建议办理“五个一”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总强调办理困难多,未积极主动想办法解决问题,有的复文针对性不强,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

下步工作意见:深化思想认识,把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抓实抓细,严格办理时限,按照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答复”“难度大的6个月内答复”的要求,按时完成办理任务,圆满答复代表,并及时与代表沟通,通过“云南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手机APP及时反馈办理意见。持续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对重点建议的办理严格执行“五个一”制度(成立一套工作专班、制定一个办理方案、开展一次联合调研、召开一场面商会议、提交一份情况报告),把重点督办建议纳入各承办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落实具体负责人和承办部门、人员,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办成精品、办出成效。突出成果转化。将办理建议作为查找短板、补强弱项的重要依据和改进工作、提升质效的重要手段,促进社情民意与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的统筹衔接,将代表的真知灼见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改进工作的措施,力争通过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批实际问题,推进一个方面工作。认真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推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加大督办,狠抓落实。采取“日常动态核销、每月对表检查、季度通报情况、年终对账总结”以及专项督办、联合督办、工作调度、回访代表等方式,对承办单位办理时限、制度落实、沟通协调、程序规范、调查研究、复文质量、痕迹管理、办理公开、续办续复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办,对重点建议全程跟踪督办,及时查找问题并督促整改,真正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方式、推动工作的有效途径、转变作风的重要手段,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好、落实好,向党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