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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4-0409001 公开目录:州委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04-09 17:01:27 文  号:楚办通〔2024〕20号
标 题: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州级有关部门:

《楚雄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已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云南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云办通〔2024〕1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任务清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坚持育心、育德与育才相结合,发展、预防与危机干预相结合,专门课程、学科渗透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提升能力、系统治理,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完善政策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提升学生调控情绪、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基本达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全面建立,政府、学校、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家庭等网格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到2026年底,全州中小学校100%建立心理防护网络,10县市全部设立或接入心理援助热线、建立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站),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率达100%,家长的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100%。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配齐建强,专业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覆盖中小学校。建立州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30所。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率明显下降。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党中央关心、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要工作,事关学生幸福安康和社会和谐发展。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自觉履行好工作责任,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责、学校主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制。突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和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统筹力度,定期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研究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不少于1次。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将学生心理健康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点内容,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确保心理健康工作扎实有效。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教育体育部门、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密切配合,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措施,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加强学校、家庭、医院沟通协调、对接联系。精神专科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的综合医院要为学校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支持中小学校加强卫生室建设,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心理健康专业知识又有医学知识的人员,积极参与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鼓励学校选聘有关医务工作者担任健康副校长。鼓励有关高校、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心理健康志愿者为学校、学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四)加强平台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楚雄教育云平台心理健康教育功能建设。用好云南省“守望云心”心理服务平台。升级全国青少年心理咨询服务热线,推广使用“云青护—一部手机护成长”平台。扩容改造楚雄州心理健康热线,逐步增设州、县市心理健康专线,不断满足青少年学生线上咨询需求。推广使用州第二人民医院心理测评系统,全覆盖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根据工作需要,依托州第二人民医院设立“楚雄州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管理中心”,面向青少年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和干预治疗。因地制宜加强中小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中心)和州、县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站)建设,线上线下有针对性开展咨询、援助服务。

(五)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各中小学校要聚焦主业,突出抓好“五心”促进行动。教育体育部门要把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认真落实“五项”管理、高质量开展课后服务、协同推动“双减”“双升”提质增效、统筹推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为学校年度考核评价的核心内容。完善心理健康工作专项督导机制,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和文明学校创建内容,纳入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督导结果作为对县市人民政府、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附 件

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主要任务

工 作 措 施

责任单位

一、坚持健康第一,五育并举促进全面发展

1. 实施“以德育心”促进行动。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工作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纳入“三全育人”格局,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抓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云岭思政“个十百千万”工程实施。健全“大思政课”机制,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深度融合,建好“张桂梅思政大讲堂”楚雄分课堂。

州教育体育局

州委宣传部

县市党委和政府

2. 实施“以智慧心”促进行动。优化教育教学内容和方式,推进“双减”“双升”提质增效。加强学生手机、作业、睡眠、考试等常规管理,科学安排每日行课时间,保障学生充足的睡眠等休息时间。建立与学习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结对帮扶机制,及时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加强教师心理学知识培训,提升教师在学科教学中维护学生心理健康的能力,既教书、又育人。大力推进实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州教育体育局

州市场监管局

县市党委和政府

3. 实施“以体强心”促进行动。发挥体育调节情绪、疏解压力作用,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全覆盖、高质量开展体育课后服务,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州级每3年举办一届学生运动会,县市每年至少举办1次青少年校园三大球二小球联赛,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运动会或校内联赛,做到“校校有队伍,班班有活动,人人有技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全覆盖,体质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优良率达50%以上。

州教育体育局

县市党委和政府

4. 实施“以美润心”促进行动。发挥美育丰富精神、温润心灵作用,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建立健全美育课程体系,让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培养1—2项艺术特长或爱好,广泛开展普及性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积极向上的美育实践活动,教会学生认识美、欣赏美、创造美。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课程,按不低于总课时的9%开设艺术类课程;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不低于6个学分(108学时);职业教育开设拓展性艺术课程,使艺术类课程在公共基础必修课程中占比不低于2个学分(36学时),在选修课程中占比不低于2个学分(36学时)。健全中小学校艺术展演制度,学校每学年开展1—2次艺术展演,州、县市定期举办综合类艺术展示活动。

州教育体育局

县市党委和政府

5. 实施“以劳健心”促进行动。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让学生动手实践,磨炼意志品格,养成劳动习惯。小学低年级注重劳动意识启蒙,做到日常生活自理,参与适当的班级集体劳动,感知劳动乐趣,珍惜劳动成果;小学中高年级注重劳动习惯养成,能主动分担家务,学会基本生活技能,适当参加校内外公益劳动和生产劳动;初中注重职业劳动体验,适当参加生产生活劳动,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品质;普通高中注重丰富职业体验,持续参与日常生活劳动和生产劳动,熟练掌握1—2项劳动技能,树立劳动最光荣的思想意识;职业学校结合专业实训,增强职业荣誉感,培育工匠精神。积极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加强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建设100所(个)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和实践基地。

州教育体育局

县市党委和政府

二、提高课堂内外吸引力,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6. 发挥课堂教学作用。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开设适合学生年龄阶段特点的心理健康课程。托幼机构遵循儿童生理、心理特点,创设活动场景,培养积极心理品质;中小学校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班团队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每个年级每2周不少于1课时并纳入教学计划,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班队会。坚持学科融合,在各类学科课程教学中有效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充分挖掘学科课程中蕴含的心理要素,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思维、情感、态度、意志等心理要素同步发展。

州教育体育局

州卫生健康委

州妇联

团州委

县市党委和政府

7. 丰富课外实践活动。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党建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效融合机制,依托“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教育、“全国大中学生心理健康日”,在中考和高考、开学季和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开学季,上好1节心理健康教育“开学第一课”,做好入学适应工作;毕业季,上好心理健康教育“最后一课”,帮助学生调整心态,做好应考准备。充分利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校外资源,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研学、心理素质拓展和心理志愿服务等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珍爱生命”主题班会,强化学生挫折教育。通过开展生命教育、同伴互助、团体辅导、心理情景剧等,打造课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品牌,帮助学生掌握简便有效、容易操作的心理调适方法。开展“万名学生心理健康实践”活动。

州教育体育局

州委宣传部

州卫生健康委

州妇联

团州委

州科协

县市党委和政府

8. 编写教育指导丛书。用好健康教育教材,支持学校结合学情设计有特色的健康教育课程,编写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发掘可亲可感的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励志故事,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向家长、教师提供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化解操作指南。

州教育体育局

州卫生健康委

县市党委和政府

三、完善防控体系,实现

心理健康测评全覆盖

9. 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机制,依托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心理健康测评系统等平台,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职业学校等学生至少开展1次全员心理健康测评,鼓励有条件的初、高中学校增加测评频次和范围。

州教育体育局

州卫生健康委

县市党委和政府

10. 强化数据信息应用。建立健全县市、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数据库,建立“一生一档”心理健康档案。学校党组织要科学分析、合理运用测评结果。面向中小学生的心理辅导、测评及相关数据信息,要遵守保密原则,恪守咨询伦理,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保障信息安全。

州教育体育局

州卫生健康委

县市党委和政府

四、健全干预体系,精准实施网格化管理

11. 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建立“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专兼职心理教师+学科教师”网格化管理体系,每月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风险研判。建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预警机制,班级预警由班委、班主任、任课教师共同负责,年级预警由年级组长和班主任负责,学校预警由学校党组织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班主任要加强与学生谈心谈话、走访交流,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协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工作。重点关注面临学业压力、经济困难、情感危机、家庭变故、校园欺凌等风险因素以及学习生活环境变化的学生。要结合日常观察和定期研判,及时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有效掌握困扰学生的具体压力源和情绪行为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教育和日常帮扶工作。在开展研判过程中发现学生遭受侵害的,要按要求严格落实有关强制报告制度。

州教育体育局

州卫生健康委

州公安局

州检察院

县市党委和政府

12. 完善协同干预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心理危机个案分析报告制度和专家会诊机制,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及早发现学生严重心理健康问题,网上网下监测预警学生自伤或伤人等危险行为,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健全精神或心理健康问题学生休学复学机制,制定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路径指引。对于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及精神疾患的学生,学校应当按有关流程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家长或监护人,并配合家长或监护人转介到专业的医疗机构和心理援助机构进行干预治疗。健全心理辅导值班、预约、面谈等制度,州级开通1条心理援助热线和1条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各学校开设1条心理健康教育专线电话,满足学生咨询与求助需求,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和成长中的问题。全面实行“倾听1刻钟”行动计划,让每个学生每天与同学、班主任、任课教师或家人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

州教育体育局

州委网信办

州公安局

州卫生健康委

县市党委和政府

五、配齐建强队伍,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13. 提升教师培养质量。支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攻读心理学、社会工作等相关学科专业硕士学位。支持在职教师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支持楚雄师院办好应用心理学专业,培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建好州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开展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素质能力大赛,建设教学资源库,开展优秀课例评选。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展“万名教师心理素养提升行动”,着力解决教师职业倦怠和心理问题。

州教育体育局

县市党委和政府

14. 配齐建强专业队伍。城区中小学校和规模较大的乡镇中学、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还可根据办学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增配一定数量的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对于办学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依托“中小学班主任组织管理能力提升项目”,培养一批具有心理学知识基础的“名班主任”。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研制度,州、县市教研部门逐步择优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研员。成立州、县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与课程教学研究。

州教育体育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市党委和政府

五、配齐建强队伍,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15. 畅通教师发展渠道。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纳入思政、德育教师系列或单独评审。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专业培训。面向中小学校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学科教师等开展个体心理发展、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全覆盖,每年不低于10学时。支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省级培训,积极组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国家级和省级优质课比赛、基本功大赛。

州教育体育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市党委和政府

16. 加强队伍工作保障。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进行保障。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与班主任享受同等待遇;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按学校有关规定计算工作量并保障相应待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主要考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教育效果,摒弃唯论文、唯分数的倾向。支持、指导、监督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完善校规校纪,明确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及行为规范。

州教育体育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市党委和政府

六、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心理健康工作水平

17. 支持开展科学研究。发挥教科研引领功能,聚焦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实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研究工作。鼓励支持将心理健康科研成果运用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领域,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水平提升。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学术团体和州、县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等的专业优势和智库功能,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的协同攻关研究,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科研制度,定期举办学术研讨、心理健康活动设计、优秀案例推介、论文评选等活动。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支持系统。

州教育体育局

州卫生健康委

县市党委和政府

七、强化社会服务,构建良好家校社共育机制

18. 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心理)科的规划设置,指导精神专科医院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门诊,提供规范的精神障碍诊疗服务,推动学校与属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学生心理疾病联系与转介“绿色通道”。依托现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条件成熟的高等学校心理咨询机构建设一批应用型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实践基地。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作用,组建教育系统区域性联合应急心理援助小组,强化校内应急心理援助。协同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打造心理健康服务品牌,与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相结合,支持有关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开展面向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的心理健康服务。

州卫生健康委

州教育体育局

州文明办

州民政局

州总工会

州妇联

团州委

州红十字会

县市党委和政府

七、强化社会服务,构建良好家校社共育机制

19. 注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立州、县市、乡镇、村四级家庭教育服务体系,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推进家庭教育进街道、进社区、进村组。畅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校通讯软件等沟通渠道,落实家访制度,定期与家长沟通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等。完善家校协同干预机制,对入学时就确定患有抑郁症等心理疾病的学生,学校应与家长共同商定干预方案和任务分工,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辅导。学生在校期间因严重心理危机出现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倾向或行为时,学校应及时协助家长送医诊治。把心理健康促进指导作为家长学校必修课,家长学校每学期面向全体家长(监护人)和师生至少举办1次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帮助家长提升、识别和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办好针对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等不同类型家庭的教育指导平台,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每年面向家长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构建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开展“万名党员联万家”活动、“万名教师访万家”行动。

州妇联

州教育体育局

州民政局

州卫生健康委

团州委

州关工委

县市党委和政府

20. 打造州级心理服务平台。加强楚雄教育云平台与云南省“守望云心”心理服务平台对接,集合线上云平台、线下服务平台和省、州、县市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力量,整合教育、心理、医疗等专家资源,完善危机预警干预的应急联动机制。继续做好心理热线服务,逐步增设州级心理健康专线,升级青少年服务平台(0878—12355),推广使用“云青护—一部手机护成长”平台,有针对性开展线上指导。联合招募医务人员、专家学者、高校教师、社会工作者、心理专业大学生等具备资质的人员,组建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面向中小学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志愿服务。遴选30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运用上级部门提供的帮扶服务、“送教上门”及“云南学生心理健康大课堂”,持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师生和家长心理健康服务。

州教育体育局

州委网信办

州公安局

州卫生健康委

团州委

州总工会

州妇联

县市党委和政府

八、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21.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系统研究、统筹部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共创平安校园。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开展“利剑护雷”专项行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完善专门教育体系。落实法治副校长和编外校长职责任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加强警示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因地制宜、指导推动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站)建设,实现全州10县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站)全覆盖。积极提升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使用率,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两令一书”。

州委政法委、州文明办、州检察院、州法院、州公安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团州委、州妇联、州总工会

县市党委和政府

22. 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和渠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科普和先进经验宣传。结合每年“5•25”心理健康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和心理健康教育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加强对沉迷网络人际交往、游戏等网络迷恋行为学生的心理矫治工作,开展“护苗•绿书签”活动,对留守、流动、单亲、残疾、丧亲和家庭困难等处境不利的学生给予重点关爱。净化网络空间,构建清朗健康网络生态,加大网络有害信息、不良网络行为治理力度,建立监测数据反馈机制,加强各类网络平台事关学生自杀自伤倾向性问题监测,遇到突发状况及时启动应急救助预案,稳妥处置负面舆情。

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

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残联、州科协、州妇联

县市党委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