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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4-0514003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4日 文  号:楚政办函〔2024〕21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13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27号)精神,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责任,全面构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村组、家长”和“教育体育局、学校、班主任、家长”的“双线”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对行业监管、主体源头预防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学生溺亡事件和交通事故发生。

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15日前)。各县市结合实际,及时研究部署,精准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制定本县市、本部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5月16日—10月31日)。各县市、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全面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凝聚起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1.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村组、家长”和“教育体育局、学校、班主任、家长”的“双线”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机制,5月底前制定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县市和州属学校、县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保乡镇和县属学校制度,县市人民政府落实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相关部门责任清单。二是依托州县校园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分析、调度、总结,5月—10月期间,每2个月分析、调度1次工作开展情况。

2. 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一是持续推广落实水域防护措施“四个一”,即:一块警示标牌标识、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杆、一条救生绳。二是推广禄丰“荆棘围栏”做法,按照就地取材的原则,使用荆棘等植物在坝塘、水塘等重点水域周界设置围栏。三是各级各类学校要持续推广禄丰学生防溺水“脸盆憋气”情景体验教学活动,让学生模拟体验溺水险情,提高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四是推广禄丰市广通镇、楚雄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游泳课试验教学的做法。各县市要结合课后服务,统筹利用社会游泳资源,面向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游泳教学和自救技能培训,使学生掌握正确自救方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适宜的游泳场所,加强安全人员配备,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环境。五是持续探索推广“少年儿童之家”,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村民小组,利用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所、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或活动室、学校等设立“少年儿童之家”,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家长、“五老人员”等组成志愿者,突出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周末节假日期间的校外监管,统筹各类资源构建关爱少年儿童的“安全网”。六是持续推广“学生村长”制,以同村同学校为原则,聘请高年级段有责任心的学生担任“学生村长”,引导“学生村长”当好同村同学的监督员、通讯兵、联络员,补充监管盲区。七是推广楚雄实验中学“点对点”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做法,鼓励有条件的中学与运输公司建立长效协作机制,运输公司根据学生放假收假时间安排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有条件的县市可探索设置农村、山区学生公交专线。八是推广楚雄市鹿城小学、北城小学、东瓜镇中心完小的“红领巾先锋号”公交专线经验做法,鼓励有条件的城区学校与公交公司建立长效协作机制,设置学生公交专线,明确上下学乘车地点、时间、路线,在学生相对集中的小区附近公交站设置接送点,学校门口设立乘车点和下车点,学生放学由老师带队在学校门口乘车,每辆车安排少先队干部负责乘车期间的安全、纪律的监督管理。

3. 加强重点领域管理。一是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水域周边围栏和警戒、警示牌、救生设施等。二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整治和接送学生车辆治理,规范接送路线、停车区、家长等候区及校园周边摆摊设点,严厉查处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

4. 关心关爱重点人群。突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加强在校期间的重点关注、重点帮扶和离校时的重点提醒,校外利用乡镇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所、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场所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文化产品和爱心陪伴等公益服务。

5. 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县市、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载体向全社会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校外管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强化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责任,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学龄、不同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安全警示教育和珍爱生命教育,教会学生预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安全常识。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县市、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常态化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机制,同时认真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形成有特色、有亮点的学生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先进经验做法,着力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

三、职责分工

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以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职责。

(一)宣传部门要统筹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黄金时段播放防学生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安全教育、警示宣传片,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寒暑期、节假日和周末增加宣传频次,形成全社会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组织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学生防溺水宣传工作,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管和流动巡查,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管理体系。

(三)教育体育部门要发挥好校园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扎实推动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对县市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广泛学习借鉴典型做法、亮点工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新举措、新机制、新模式,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联动机制;指导学校全面推广“脸盆憋气体验险情”教育活动、“学生村长”制等典型经验做法,落实好“1530”安全教育机制,通过主题班会、线上线下、点面结合等形式,强化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督促学校领导履行校园安全、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把涉及学校教学、安全、学生管理的具体要求落实到位;主动关心、关注学生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及时引导、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健康问题;学校开展社团活动、兴趣小组、课外活动实践时,要积极动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参与,不断充实其精神文化生活。

(四)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整治、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严肃查处非法“校车”,以及校门口无营运资质的“黑车”和接送学生上学、放学时超载、超速、酒驾及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骑共享电单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五)民政部门要突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健全完善关爱服务体系,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加强家庭探访和安全提醒,加强与家长、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组织村(社区)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协助开展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六)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林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所在地区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野外作业区水池、积水坑塘、在建及停工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住宅小区、城市河流、公园水体和水库的安全管理,在5月、6月、7月、8月底前分别组织开展1次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抓好治理。完善重点水域周界围栏和“四个一”设施,通过提醒警示,让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确保紧急情况下救生用具有保障。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开发公益性岗位参与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安全管理,督促提醒外出务工人员做好子女安全教育。

(八)共青团、妇联要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村组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所、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每月至少组织1次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学生安全知识家庭教育讲座和亲子活动。

(九)科协要在组织科普日、科技周、“三下乡”等活动时,增加预防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应急科普宣传。

(十)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的全面统筹,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责任,及时部署安排、全力研究推动、定期听取汇报、注重总结提高。强化对乡镇、街道开展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

(十一)乡镇、街道要承担属地责任,建立并督促落实对学生、家长全覆盖教育的责任;对行政区域内水域、道路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实际采取有效的警示、防护措施,加强对村组、社区、学校的工作指导。

(十二)村(社区)、村组要以“敲门”行动、乡村大喇叭“喊话”、电子显示屏、公示栏、横幅、微信、短信、村民会议等方式,多渠道对家长、学生开展宣传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作为县市、乡镇、村的“书记工程”,持续抓好落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主动作为,扎实推动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各部门要压紧压实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政治责任,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主动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导,研究指导解决重大问题。要按照职能职责和方案要求,做到全方位立体化多元化,建立“政府高位推动,有关部门联动履职,督促、检查精准落实”的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格局。采取超常措施、超常手段、超常力度,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走深走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大对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在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期间,特别是要在暑假期间开展专项检查,定期通报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实地调研,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学生溺水事件多发乡镇开展明查暗访,督促整改到位,压实政府、社会、家庭各方责任,全力做好有关安全防范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把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与防汛、防火、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要结合实际,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务实管用的典型经验做法,通过试点磨合完善,互相交流学习借鉴,形成长效机制。

《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