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4_/2019-0228002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2-28 16:17:37 文  号:楚政通〔2019〕10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19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9-02-27 16:23:53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19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


州直有关部门:

2019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已经九届州委第95次常委会会议、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定,并经州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将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预算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的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稳收支保三保专项行动,按照财政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以赴支持稳增长,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定不移实施“1133”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好“五个主题”“构二破三”“调二提三”等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加快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和流动经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大力支持“绿色+”“特色+”“互联网+”,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源建设,提高资金绩效,推进财税改革,强化财政监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效能,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一)州级财政预算尽力安排项目支出。2019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增长6%安排(政府工作目标按照7%安排)。根据确定的财政预算收入和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9年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57,19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756万元,增长3.7%,全部财力已足额安排预算。预算编制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防风险、守底线”为总体工作要求。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付息、保配套、保应急”为预算安排顺序和原则。切实解决当前财政工作中存在的“收入增长难、支出增长难、保障平衡难、债务风险防控难”问题。在“财源培植、收入征管、向上争取、协调保障、精细管理、资金监管、绩效管理”方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州级财政项目支出需求缺口较大。各部门为加快全州经济社会的发展,按照法律法规和州委、州政府各项决定,申报项目支出需求48.5亿元,尽管打足州级公共财政预算的财力,动用基金预算全部财力,控制州级正常支出,但仅能安排16.98亿元,仍有31.52亿元无法安排。州委、州政府已决定的部分支出事项无财力纳入预算安排,按照规定应建立的各种专项资金大多数无法全额安排预算。2019年对县级的各项配套安排,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3〕62号)规定,对于涉及政策性个人民生支出的项目,州级财政按照州、县市应配套总额的50%足额进行配套;除涉及政策性个人民生支出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州级财政按照州、县市应配套总额的30%分年度进行配套;两类配套都按照一类县0.8、二类县0.9、三类县1.0的系数计算。

二、管理要求

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分配下达、资金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楚雄州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楚雄彝族自治州州级财政预算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把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安排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付息、保配套和保应急”,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不得突破预算。对已安排的项目预算支出,有关部门在分配安排时,必须按照优先分配安排配套上级项目、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项目,最后再安排部门选择确定的项目,做到有限资金保重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所安排的项目支出一律不得突破预算。

(二)不得调整项目。凡是预算安排中已明确的项目,必须确保安排使用,预算执行中不得调整。如预算确定的项目不再实施或资金有结余,需要安排其他项目的,必须由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请州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后执行。

(三)严格下达级次。项目支出预算的下达,必须按照用款单位所属预算级次逐级下达到最终项目实施单位,不得越级下达和拨款,必须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有关要求,确保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及时拨付到位。各用款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并建立相应的资金责任制和项目效益跟踪反馈制度。

(四)严格下达程序。项目支出的下达,须由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协商,提出项目支出分配意见报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财政资金调度情况,与项目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将预算资金下达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预算组织实施,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快支出进度。为加快支出进度、均衡财政支出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预算法规定,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内和60日内正式下达。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和加快项目实施指导督促、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程和有效支出,提高财政支出均衡性和资金使用效益。

(六)下达绩效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州级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州级财政项目支出资金绩效目标,审核下级部门申报的本级行政区域内使用该州级财政项目支出资金的区域绩效目标;组织实施绩效跟踪和绩效自评工作;配合州财政局做好州级财政项目支出资金重点绩效跟踪和再评价;负责督促落实绩效跟踪、绩效评价整改意见,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改进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州财政局负责绩效目标再审核,下达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时一并下达经审定的绩效目标,不得单独下达无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

附件:2019年州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表

                                                                                                                2019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19年州级项目支出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