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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2-0929003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9-29 12:07:05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楚雄州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1000

楚雄州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州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村供水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提出全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定,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承担州委、州政府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开发利用工作。

11.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处跨县市水事纠纷和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纠纷,协调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水利科技推广应用。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楚雄州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楚雄州水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咬定目标、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努力向全州人民群众、州委州政府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2021年1—12月,全州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91.24亿元,较2020年增长49.65%,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2.31亿元的110.85%,较好的完成州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6平方公里,双柏县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云南省元谋县金雷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2021年11月,青山嘴水库建设管理局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021年水利工作呈现13个方面的成绩和亮点:

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水利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州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四万三进”活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序推进,抓实其他党务工作。

2、水利规划计划扎实有力。抓水利项目规划,编制《楚雄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共谋划项目1169件、总投资902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504亿元;抓项目申报,全州有878件项目纳入云南省“兴水润滇”工程计划,总投资751亿元,占全省总投资的8.1%;抓项目债券资金申报,楚雄州2021年度纳入云南省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券水利项目22个,总投资52.05亿元,下达专项债券资金14.91亿元,占下达全州资金27.9亿元的53.44%;抓向上争资金,全州水利建设共争取到中央、省补助资金6.13亿元(其中:中央3.43亿元、省2.7亿元);抓项目前期经费,2021年,到位省级前期项目工作经费5800万元,到位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350万元;抓重大项目前期,加快九龙甸水库扩建工程、不管河(礼社江)引水工程、蜻蛉河大型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元谋大型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永仁大型灌区工程、绿汁江大型灌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不断夯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基础;小石门水库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21年3月,小石门水库可研报告经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通过;9月,可研审查意见经水利部部长办公会同意并转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经水利部、省政府联文批复,用地预审自然资源部已受理正在审批;高质量完成现场办公会筹备任务,精心谋划楚雄州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100.7亿元(其中:楚雄市城市水资源配置工程50.6亿元、楚雄州禄武产业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50.1亿元),争取到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100万元。

3、水利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全州现有在建重点水源工程38件(其中:中型水库13件、小一型水库25件),大姚桂花、武定阿庆争、永仁中山、永仁鲁母4件水库完成度汛坝体填筑;双柏白水河、楚雄白衣河、姚安胡家山、姚安龙潭箐、武定大板桥、武定石腊它水库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今年新开工的武定新村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续建的南华小箐河、永仁直苴、南华黑泥田等8件水库正在加快推进;已完工的武定仁和、元谋坛罐窑、大姚红豆树、元谋挨小河、双柏子石冲等13件水库正在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及竣工验收前准备工作。2021年,完成中型、小一型水库验收16件。

4、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不断推进。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聚焦短板弱项、强化工作落实,千方百计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全力解决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2021年共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群众7个县市2.31万人;做实规划计划,编制农村饮水安全三年行动建设方案(2021—2023),计划投资13.23亿元,用于提高52.4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全州储备农村饮水保障项目108件,总投资16.91亿元,现已将项目清单报州发改委备案;继续抓好调度工作,扎实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六个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月调度制度,确保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公布州、县市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地污染、农村饮水水质、农业面源污染、农村饮水项目审批等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就近就便表达诉求渠道;抓好水费收缴,全州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面定价,并实现集中供水工程100%收费,2021年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达96.8%;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大排查,排查发现的存在季节性缺水导致群众饮水困难问题,已通过拉水运水送水或建设应急供水工程等措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5、水行政执法、用法进一步深化。精心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中国防灾减灾日”“六月安全生产月”等各类法制宣传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六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四类监管类以及内部审批等11类进行全面清理,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审批大厅达100%,做到水务审批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6、水利工程运行管护进一步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力推进,开工建设22座、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2座,完成投资3616.6万元,年底可全面完工。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有序推进,完成水库安全鉴定398座,占省水利厅下达目标任务270座的147%。水库运行管理得到加强,督促全州“三个责任人”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落实全州1座大型、27座中型、177座小一型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并在《楚雄日报》进行公示。加快推进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召开全州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培训会议,指导各县市加快《实施方案》修改完善编制工作,年底可开工建设。

7、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开展水利项目腐败和作风问题排查,严格对照5个方面27个“是否”问题,对全州在建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开展水利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水利市场不良行为查处力度,严抓建设项目备案管理,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业务培训,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8、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力推进。加强与州交通运输局、楚雄公路局等单位沟通交流,严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督促水保措施落实,不断提高项目实施单位水土保持意识,坚决避免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发生。2021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4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8件,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55.04万元;完成牟定安益、姚安马游河、武定椅子甸、大姚涧水塘、南华双甸河5条国家重点小流域和南华县石桥河、元谋甘塘2条坡耕地小流域竣工验收工作,及时发挥水保项目建设效益。

9、河湖长制工作有力有效。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召开州委常委会会议3次、州政府常务会议2次专题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签发总河长令1件,组织召开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1次,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加强美丽河湖建设,与州财政局联合印发《楚雄州美丽河湖及生态廊道建设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经州人民政府审定,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等25件河湖评定为州级美丽河湖,现已完成省级美丽河湖申报工作;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205条(段)5940.93公里,修正完善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并汇总上图;对16条河流9个水库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启动一河一策滚动修编工作;持续开展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等16项专项行动;抓好宣传工作,制定《<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方案》《楚雄州河(湖)长制工作宣传方案(2021—2023年)》《开展楚雄州2021年河湖长制宣传工作方案》,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楚雄州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

10、小水电清理整改有力推进。抓紧完成楚雄、姚安、元谋、禄丰4县市13座水电站退出工作,目前除虎跳滩电站正在开展拆除前准备外,其余12座均已拆除退出,正在组织县级初验,计划年底完成州级验收并上报省水利厅。抓好绿色水电站创建申报,2座绿色水电站创建已经省水利厅审查,并上报国家水利部待审,力争年内成功创建绿色小水电站1座以上。

11、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取得实效。抓好抗旱工作,编制《楚雄州2021年供用水方案》,加大资金争取力度,2021年,共争取到水利抗旱救灾资金1440万元(其中:中央540万元、省900万元),投入抗旱人数82662人次,投入抗旱设施5157台/套(含拉运水车辆、泵站、机电井等),累计完成抗旱浇灌面积19.89万亩,累计临时解决83996人、41021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推进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对楚雄州涉及河道采砂的6条主要河流(龙川江、渔泡江、勐岗河、老纳河、星宿江、绿汁江)进行河道采砂规划;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加速推进,实施大姚六苴河、南华礼社江、禄丰西河中村段、牟定牟定河燃灯寺至江坡段、双柏沙甸河中村段、沙甸河坡脚底至南孔段等河流治理项目,2021年,共完成河道治理22.69公里、完成投资5866.95万元。

12、水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双柏、牟定、武定3县积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目前已通过省级验收,年底有望通过流域委验收。落实用水统计调查、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全面开展全州江河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整改提升工作。2021年完成红河流域取水口核查登记4个县市354个(河道外333个、河道内21个);排查出红河流域取水工程中需退出、整改项目253个,已完成整改119个;截至9月底,完成水资源费征收1444万元。抓好环保督察存在水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历年环保督察、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目前,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投诉举报件已办结3件、正在整改1件。

13、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加强。调整充实州水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全力推动水利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水利部安全生产巡查、水利部岁末年尾水利安全生产督导、水利部水闸工程安全运行专项检查、水利部水利资金检查、水利部珠江委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抽查等发现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实现“清零”。积极做好楚雄白衣河、滇中引水、双柏白水河等在建重点工程项目督查、检查,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备案资料审核,2021年共完成楚雄白衣河、双柏白水河、姚安胡家山、武定新村4件水库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创建3件、二级达标创建1件、三级达标自评17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所属事业单位4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

1、楚雄州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核定编制 14名)。

2、楚雄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核定编制 7名)。

3、楚雄州龙川江管理局(核定编制5名)。

4、楚雄州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办公室(核定编制6名)。

按照州政府印发楚雄州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州编委关于设立楚雄州河长制工作机构的批复,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正处级行政机关)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河湖长科、规划计划科、政策法规科、资产财务科、水资源科、工程建设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运行管理科)和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楚雄州水务局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副处级),督查专员1名(正科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水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73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9.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17.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最大的影响项目是通过我局拨付水利发展公司的小石门大型水库省级前期工作经费1600万元(楚财建〔2022〕23号400万元、楚财建〔2022〕24号1200万元)。

楚雄州水务局2020年与2021年收入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预算下达

2021年预算下达

2021年较2020年增减数(增+减-)

1.行政运行(2130301)

8,823,543.00

9,239,058.00

415,515.00

(1)公用经费

825,600.00

761,100.00

-64,500.00

(2)车辆使用费

90,000.00

90,000.00

-

(3)其他交通费

42,800.00

39,600.00

-3,200.00

(4)车改补贴

402,900.00

403,500.00

600.00

(5)工资及津补贴(含年终一次性奖金)

5,379,010.00

4,275,894.00

740,782.00

(6)事业工资及津补贴

1,843,898.00

(7)上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

871,733.00

436,066.00

-435,667.00

(8)预发本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

1,211,500.00

990,000.00

177,500.00

(9)预发2021年度事业新增奖励性绩效支出

399,000.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

2,033,700.00

3,683,400.00

1,649,700.00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

-

4.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

17,000,000.00

17,000,000.00

5.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

2,760,600.00

1,039,400.00

-1,721,200.00

6.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

-

7.水土保持(2130310)

200,000.00

-200,000.00

8.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130311)

-

9.水质监测(2130312)

-

10.防汛(2130314)

1,500,300.00

620,310.00

-879,990.00

11.抗旱(2130315)

-

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

-

13.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

1,405,000.00

1,405,000.00

14.其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2081599)

-

15.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240699)

50,000.00

50,000.00

16.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

-

1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

1,670,429.00

1,773,111.20

102,682.20

(1)公用经费

32,000.00

32,600.00

600.00

(2)抚恤生活补助

39,500.00

53,274.00

13,774.00

(4)其他(抚恤金丧葬费)

388,800.00

456,486.80

67,686.80

(5)工资及津补贴

260,129.00

265,582.00

5,453.00

(6)统筹外项目

950,000.00

965,168.40

15,168.40

18.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5)

770,463.20

886,260.16

115,796.96

1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

140,009.61

189,361.31

49,351.70

20.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

752,538.53

357,779.31

-394,759.22

2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

576,440.00

163,024.77

-413,415.23

2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

332,322.96

332,322.96

21.住房公积金(2210201)

660,390.00

660,390.00

22.购房补贴(2210203)

-

23.其他节余(2130302)

1,147.89

-

-1,147.89

(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1,147.89

-1,147.89

(2)利息收入结余

-

(3)上级补助及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结余

-

合 计

19,229,171.23

37,399,417.71

18,170,246.4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水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73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13万元,占总支出的36.37%;项目支出2379.81万元,占总支出的63.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17.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最大的影响项目是通过我局拨付水利发展公司的小石门大型水库省级前期工作经费1600万元(楚财建〔2022〕23号400万元、楚财建〔2022〕24号1200万元)。

楚雄州水务局2020年与2021年支出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支出

2021年支出

2021年较2020年增减数(增+减-)

1.行政运行(2130301)

8,823,543.00

9,239,058.00

415,515.00

(1)公用经费

825,600.00

761,100.00

-64,500.00

(2)车辆使用费

90,000.00

90,000.00

-

(3)其他交通费

42,800.00

39,600.00

-3,200.00

(4)车改补贴

402,900.00

403,500.00

600.00

(5)工资及津补贴(含年终一次性奖金)

5,379,010.00

4,275,894.00

-1,103,116.00

(6)事业工资及津补贴

1,843,898.00

1,843,898.00

(7)上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

871,733.00

436,066.00

-435,667.00

(8)预发本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

1,211,500.00

990,000.00

-221,500.00

(9)预发2021年度事业新增奖励性绩效支出

399,000.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

2,033,700.00

3,683,400.00

1,649,700.00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

-

4.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

17,000,000.00

17,000,000.00

5.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

2,760,600.00

1,039,400.00

-1,721,200.00

6.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

-

7.水土保持(2130310)

200,000.00

-200,000.00

8.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130311)

-

9.水质监测(2130312)

-

10.防汛(2130314)

1,500,300.00

620,310.00

-879,990.00

11.抗旱(2130315)

-

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

-

13.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

1,405,000.00

1,405,000.00

14.其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2081599)

-

15.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240699)

50,000.00

50,000.00

16.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

-

1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

1,670,429.00

1,773,111.20

102,682.20

(1)公用经费

32,000.00

32,600.00

600.00

(2)抚恤生活补助

39,500.00

53,274.00

13,774.00

(4)其他(抚恤金丧葬费)

388,800.00

456,486.80

67,686.80

(5)工资及津补贴

260,129.00

265,582.00

5,453.00

(6)统筹外项目

950,000.00

965,168.40

15,168.40

18.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5)

770,463.20

886,260.16

115,796.96

1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

140,009.61

189,361.31

49,351.70

20.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

752,538.53

357,779.31

-394,759.22

2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

576,440.00

163,024.77

-413,415.23

2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

332,322.96

332,322.96

21.住房公积金(2210201)

660,390.00

660,390.00

22.购房补贴(2210203)

-

23.其他节余(2130302)

1,147.89

-

-1,147.89

(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1,147.89

-1,147.89

(2)利息收入结余

-

(3)上级补助及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结余

-

合 计

19,229,171.23

37,399,417.71

18,170,246.4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州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0.13万元。2020年度支出1,273.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我局调入人员8名、新录用2人、退休1人、调出1人、死亡1人,净增人员各项经费造成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9.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4%。

楚雄州水务局2020年与2021年基本支出情况表对比表

单位:元

基本支出项目

2020年支出数

占基本支出比例%

2021年支出数

占基本支出比例%

2021年较2020年增减数(增+减-)

基本工资

2,346,481.00

18.43

2,688,822.00

19.77

342,341.00

津贴补贴

2,583,386.00

20.29

2,773,042.00

20.39

189,656.00

奖金

2,034,860.00

15.98

1,572,060.00

11.56

-462,800.00

伙食补助费

104.00

0.00

200.00

0.00

96.00

绩效工资

511,932.00

4.02

923,534.00

6.79

411,602.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70,463.20

6.05

886,260.16

6.52

115,796.96

职业年金缴费

140,009.61

1.10

189,361.31

1.39

49,351.7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15,991.25

3.27

520,804.08

3.83

104,812.83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3,179.28

2.38

332,322.96

2.44

29,143.68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30,619.61

1.03

70,000.00

0.51

-60,619.61

住房公积金

576,440.00

4.53

660,390.00

4.86

83,950.0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8,228.39

1.09

137,200.00

1.01

-1,028.39

离休费

260,129.00

2.04

265,582.00

1.95

退休费

950,000.00

7.46

965,168.40

7.10

退职(役)费

0.00

0.00

抚恤金

388,800.00

3.05

456,486.80

3.36

生活补助

39,500.00

0.31

53,274.00

0.39

办公费

92,648.15

0.73

27,383.80

0.20

-65,264.35

印刷费

6,000.00

0.05

8,684.70

0.06

2,684.70

咨询费

0.00

0.00

0.00

手续费

0.00

0.00

0.00

水费

0.00

5,691.00

0.04

5,691.00

电费

5,000.00

0.04

5,000.00

0.04

0.00

邮电费

5,033.80

0.04

5,000.00

0.04

-33.80

取暖费

0.00

0.00

0.00

物业管理费

12,045.00

0.09

10,390.00

0.08

-1,655.00

差旅费

70,720.00

0.56

150,000.00

1.10

79,28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0.00

0.00

维修(护)费

9,945.58

0.08

0.00

-9,945.58

租赁费

0.00

0.00

0.00

会议费

0.00

0.00

0.00

培训费

760.00

0.01

0.00

-760.00

公务接待费

0.00

39,135.00

0.29

39,135.00

专用材料费

0.00

0.00

0.00

被装购置费

0.00

0.00

0.00

专用燃料费

0.00

0.00

0.00

劳务费

23,375.00

0.18

13,000.00

0.10

-10,375.00

委托业务费

0.00

30,000.00

0.22

30,000.00

工会经费

113,044.08

0.89

116,219.28

0.85

3,175.20

福利费

0.00

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0,000.00

0.71

90,000.00

0.66

874,234.34

其他交通费用

445,700.00

3.50

443,100.00

3.26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0.0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32,028.39

1.82

163,196.22

1.20

资本性支出

37,000.00

0.29

合计

12,733,423.34

100.00

13,601,307.71

100.00

1,748,468.68

2021年财政下达我局基本支出预算经费1360.13万元,其中:

(1) 水利行政运行(2130301)下达(支出)923.91万元,其中:包干经费89.07万元,(公用经费76.11万元,车辆使用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3.96万元),工资611.98万元,车改补贴40.35万元,综合绩效考核奖金182.51万元;

(2)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下达(支出)177.31万元,其中:包干经费8.59万元(公用经费及3.26万元,遗属补助费5.33万元),单位发放离休人员工资26.56万 元、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96.52万元,抚恤丧葬费45.65万元;

(3)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5)下达88.63万元;

(4)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下达18.94万;

(5)住房公积金(2210201)下达66.04万元;

(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下达85.3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9.81万元。2020年支出649.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0.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最大的影响项目是通过我局拨付水利发展公司的小石门大型水库省级前期工作经费1600万元(楚财建〔2022〕23号400万元、楚财建〔2022〕24号12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预算下达我局专项资金2379.811万元,其中:

(1)水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下达368.34万元:业务工作经费55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10万元、小石门水库前期业务工作经费30万元、基础软硬件采购集成项目(信创工程)109.59万元、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网络安全评估(自建系统等保定级、备案、评测)8.23万元、美丽河湖评定经费25万元、用水计量与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用水统计)10万元、小水电生态流量监测服务6.87万元、取用水专项整治7万元、水量分配及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编制30万元、楚雄州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经费20万元、楚雄州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编制经费20万元、干热河谷水资源保障规划编制10万元、滇中城市群水安全保障规划10万元、重点水利项目初设审查技术服务5万元、中青年人才引进专项经费1.65万元。

(2)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下达1700万元:小石门水库前期经费1600万元、不管河(礼社江)引水工程100万元。

(3)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下达103.94万元:礼社江水资源配置哀牢山引水工程(完成项目可研)100万元、楚雄州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3.94万元。

(4)防汛(2130314)下达62.031元:楚雄州山洪灾害防治系统云平台租用费,数据迁移费42.031万元、州级防汛抗旱业务费20万元。

(5)其他水利支出(2130309)下达140.5万元:完成岸线划定,完成岸线划定界桩或公示牌设置,数据处理,汇总上图,划界河流一库一策方案修编139万元、省级选调生补助(韦彬租房补助)1.5万元。

(5)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240699)下达5万元: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9.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17.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最大的影响项目是通过我局拨付水利发展公司的小石门大型水库省级前期工作经费1600万元(楚财建〔2022〕23号400万元、楚财建〔2022〕24号12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4.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主要用于单位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公用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29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923.9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8.34万元、水利工程建设170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103.94万元、防汛62.03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40.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用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楚雄州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项目

2021年支出(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48,732.67

7.62

2、卫生健康支出

853,127.04

2.28

3、农林水支出

32,987,168.00

88.20

4、住房保障支出

660,390.00

1.77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0,000.00

0.13

合计

37,399,417.71

10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07万元,完成预算的8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16万元,完成预算的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完成预算的97.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财务收支审计提出我局公务用车燃油费结余较大,2021年因审计整改压缩燃油费支出,造成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预算数有所减少;二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年初预算未包含专项支出预算,造成经费预算执行有差异。。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支出决算为22.75万元)减少8.68万元,下降38.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66万元,下降46.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5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经费的有效控制及厉行节约执行得到全局的协作,各项财务规定执行较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6万元,占72.21%;公务接待费支出3.91万元,占27.7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1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局机关行政运行及全州水利工程前期与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运行及全州水利工程前期与建设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68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发生资本性支出3.7万元,另外我局2021年经费的有效控制及厉行节约执行得到全局的协作,各项财务规定执行较好。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商品服务支出。支出情况:办公费2.74万元、印刷费0.87万元、水费0.57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1.04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91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44.31万元、工会经费11.62万元、劳务费1.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3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水务局资产总额301.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53万元,固定资产175.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3.0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020年资产总额153.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91万元,固定资产91.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6.71万元,其他资产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8.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3项,账面原值29.8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53.01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房屋价值划转州开发投资公司),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1万元。主要原因:根据2020年3月《楚雄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楚雄州残疾人联合关于严格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非税收入征收政策措施的通知》(楚财非税〔2020〕8号)要求,我单位对承租铺面的3户租房户按政策减免1至3月的房租费,收取了4至12月的房租费。11月4日根据楚雄州国资委等5家单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租房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楚国资〔2020〕74号),要求减免2020年全年房租,按通知我单位采用冲减次年房租的方式进行减免,在2021年收取铺面房租费中对继续承租的2户租房户收取3个月的房租27541.80元,对2021年退租的1户租房户从2021年收取的2户房租中退回2020年9个月房租费27378.0元,实际收取房租收入163.8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1.71

53.53

175.11

1.32

173.79

73.0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3.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河长制:河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1111


楚雄州水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