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3-0314001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3-14 10:57:01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楚雄州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0000

楚雄州水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州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州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村供水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提出全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定,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承担州委、州政府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开发利用工作。

11.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处跨县市水事纠纷和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纠纷,协调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水利科技推广应用。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楚雄州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州政府印发楚雄州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州编委关于设立楚雄州河长制工作机构的批复,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正处级行政机关)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河湖长科、规划计划科、政策法规科、资产财务科、水资源科、工程建设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运行管理科)和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楚雄州水务局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副处级),督查专员1名(正科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所属事业单位4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

1、楚雄州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2、楚雄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3、楚雄州龙川江管理局。

4、楚雄州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党建统领水利工作,持续推进基层党建与水利业务的高效融合。统筹抓好“两个革命”建设、“清廉楚雄”建设及国家安全、平安楚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定点帮扶等工作,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落实水利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夯实筑牢党风廉政“防渗墙”。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和典型引路法,采取州级重点项目专班制推进、县市重点工作包保制推进、一线工作“十条措施”等方式,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不断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2、加快水利高质量发展进度。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把握全省“扩、连、调、供、价”的工作思路,以水库扩容扩建工程、库库连通及库河连通工程、引调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四大工程”为重点,围绕“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强化组织保障,超前谋划项目,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全面推进“兴水润楚”工程,滇中引水工程全面提速,水利基建投资稳步增长;九龙甸和东河水库扩建、永仁大型灌区、元谋姜驿光伏提水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防灾减灾能力不足等问题。

3、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快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进度,紧紧围绕3年任务2年完成的目标,督促指导各县市加快推进2022—2023年226件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年度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工程建设投资任务及巩固提升城乡人口饮水保障水平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强有力支撑。

4、接续打好“河湖革命”攻坚战。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民富”目标,坚决打好“河湖革命”攻坚战,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严格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以更加严实的作风和举措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既管好“盛水的盆”,又管好“盆里的水”,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落实落细《长江经济带楚雄州龙川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合力推进龙川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切实保护楚雄人民“母亲河”。持续推进《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和《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5、全力抓好水旱灾害防御保民生工作。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完善山洪灾害预警、水雨情测报数据传输系统,做实预报、预警、预案、预演等“预文章”,毫不松懈抓好水旱灾害防灾减灾、库塘安全蓄水、应急值守等各项工作,密切关注水情、旱情和供水情况,加强对供水情况分析预测,制定科学有效的供用水方案,确保供用水安全。

6、进一步加大水利投融资改革力度。一是加强合作,加大向上资金的争取力度。吃透中央投资政策和导向,抢抓机遇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与省水投对接合作,督促县市从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等方面做好有关工作,全力争取省级补助资金支持。二是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积极盘活盘清现有水利资产,通过将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向社会资本开放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三是全力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充分利用当前专项债券申报的机遇,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发改、财政部门进行申报,以缓解州、县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

7、进一步强化水利行业强监管。一是狠抓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进度,确保2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工。积极开展创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工作,将双柏县113座小型水库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积极推进水库信息化建设,2023年计划完成235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和146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计划新开工452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334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二是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开展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科学确定重要江河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管控。三是狠抓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项目水保方案审查、审批、验收,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确保完成省厅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四是狠抓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压实包保责任,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实行工程项目网格化管理,持续深入抓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程安全、人员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其中机关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7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71.9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21.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21.6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0.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139.90万元为人员工资调整变化因素影响,项目支出增加10.47万元主要是增加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工作经费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71.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71.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1.97万元(本级财力2571.9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0.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139.90万元为人员工资调整变化因素影响,项目支出增加10.47万元主要是增加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工作经费1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71.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7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1.90万元,与上年1322万元对比增加139.9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调整变化因素影响;项目支出1110.07万元,与上年1099.60万元对比增加10.47万元主要是增加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工作经费1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5.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统筹外养老金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4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纪实缴费的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5.7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080802伤残抚恤100.0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0.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4.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6.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7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支出;

2130301行政运行989.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支出;

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275.0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130314防汛19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90.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445.0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为:2080802伤残抚恤100.05万元、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万元、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275.02万元、2130314防汛50.00万元。主要用于楚雄州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小流域治理、河道治理以及水利水电工程伤残民工及企业回乡人员补助。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西静河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35万元,禄丰市石门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35万元,云南省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永仁县老怀哨小流域治理5.66万元,云南省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楚雄市罗其美小流域治理4.97万元,牟定县龙川河北山寺水库至习大河段河道治理工程15万元,牟定县勐岗河中屯水库至蟠猫段河道治理工程15.88万元,元谋县普登河五福村至龙川江汇口段河道治理工程15万元,武定县勐果河下矣马拉至高桥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15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武定县阿庆争小(一)型水库工程35万元,武定县石腊它小(一)型水库扩建工程35万元,楚雄州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州级补助经费50万元,楚雄州水利水电工程伤残民工及企业回乡人员补助经费100.05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国家、省级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州级补助经费13.5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5.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9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96万元,较上年1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增加7.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水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水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1次,共计接待428人次。2022年实际支出3.91万元,按照与实际支出基本持平的原则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4万元。

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水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96万元,较上年增加7.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6万元,较上年增加7.96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加原因:2022年初按财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计列9万元预算(3辆车辆编制数),未包含项目支出预算,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全口径预算计列,预算数包含项目支出预算金额7.96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预算下达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我们将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在部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州实际,通过选定评价对象、调研项目情况、收集项目资料、完善评价指标、培训评价人员、实施现场评价、审核评价报告等一系列规范有序的程序,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采取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相比较、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农田水利、中小河流治理、新建小型水库、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县级以下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等项目预算支出实施重点绩效评价,评价范围覆盖重点支出领域和民生领域,并得出了各单位绩效评价得分和等次,项目绩效自评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财政支出总体绩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6.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10.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水务局2023年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安排99.95万元,2022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安排111.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化造成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州水务局资产总额417.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80万元,固定资产239.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5.1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94.1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6.35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53.0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6.35万元。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楚雄州水务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0111


楚雄州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5.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水保监测站点).doc
附件5.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023年水利水电伤残民工和企业回乡水利民工生活补助).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