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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4-0118017 公开目录: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11-30 10:53:47 文  号:楚水许〔2023〕24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大姚县龙街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大姚县龙街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姚县水务局:

《大姚县水务局关于审批大姚县龙街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大水请〔2023〕28号)收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云建审改办〔2022〕4号)要求,决定给予你单位大姚县龙街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大姚县龙街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楚雄州水务局

2023年11月30日

(此公开件有删减)

 

大姚县龙街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大姚县龙街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经组织专家评审,设计单位按评审专家意见和要求,作了修改完善,基本达到初步设计阶段规程规范规定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龙街河是蜻蛉河右岸一级支流、龙川江左岸二级支流,属金沙江水系。流域发源于大姚县金碧镇雾露箐梁子、涧水塘一带,河流从源地向东北流经金碧镇、龙街镇、赵家店镇及元谋县新华乡,于新华乡大河边村汇入蜻蛉河。大姚县境内全长61.85km,有防洪保护任务的河段长度30.5km,沿河两岸地形平缓开阔,田地集中,现状河道为自然河堤,大部分河槽宽度为1.5~25m,局部地段河道断面狭窄,河床淤积严重,河道行洪能力低,绝大多数河段行洪能力未达5年一遇洪水标准,一遇洪水就造成河道两岸农田受淹,给人民群众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通过对龙街河治理后,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保护龙街河两岸1.36万人口和0.81万亩农田的防洪安全,龙街河治理是十分必要的。

二、大姚县龙街河河道治理工程是列入《云南省“十四五”水利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案》的项目之一,项目实施依据充分。

三、同意龙街河治理段长度30.5km,分别为金碧镇涧水河段和龙街河段。

四、同意大姚县龙街河河道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地震基本烈度Ⅶ度。

五、基本同意治导线按大致平行现状河岸走向布置,河道行洪断面主要以生态复式断面为主,控制堤距为2.2~30.8m。

六、基本同意堤型与护岸结构。河岸采用浆砌石或埋石混凝土挡墙护岸,堤防主要为土堤(浆砌石挡墙护脚、联锁式护坡,堤后设浆砌石挡墙减少占地),占地受限地段采用浆砌石防洪墙;在凹岸及过村庄河段土堤护脚挡墙及防洪墙采用抗冲性能好的埋石混凝土;对不满足防洪高程的已建浆砌石防洪墙采用土堤加高;对水毁段土堤采用浆砌石挡墙护脚、联锁式护坡加固处理。

七、基本同意防洪堤护脚基础埋深按满足抗冲刷要求确定,基础埋置深度0.8~1.0m;回填料控制指标粘性土控制压实度≥0.91,砂卵砾石控制相对密度≥0.60。基本同意拆除重建机耕桥9座、人行桥8座;基本同意在治理河段下河台阶38座;基本同意增设过河汀步12座;基本同意治理河段布置排涝管51处,排涝管采用DN500~1200mm混凝土管埋深布置,排涝管进口接堤后灌排水沟,出口设置铸铁拍门。

八、基本同意施工方法及施工总布置,施工总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九、基本同意设计单位按评审意见调整后,工程概算总投资为7899.95万元(不含永久占地投资,详见附件)。河道治理长度30.5千米,单位投资259.01万元/千米。建设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中央、省州补助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大姚县自筹。

十、应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省水利厅相关要求,落实用地手续、环保和水保措施。

十一、按有关规定落实河道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及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制度,拟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组织好河道管理日常工作,认真落实河长制。

十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做好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