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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4-0118018 公开目录: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12-05 11:02:25 文  号:楚水许〔2023〕21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姚安县普登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姚安县普登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姚安县水务局:

《姚安县水务局关于审批姚安县普登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姚水请〔2023〕25号)收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云建审改办〔2022〕4号)要求,决定给予你单位姚安县普登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姚安县普登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楚雄州水务局

2023年12月4日

(此公开件有删减)

 

姚安县普登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姚安县普登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经州水务局组织专家评审,设计单位按评审专家意见和要求作了修改完善,基本达到初步设计阶段规程规范规定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普登河为龙川江一级支流,发源于姚安县前场镇石梁子的大黑么,流经新村、朵苴、朵基等村后纳入右岸支流蟠猫河,后与左岸支流石者河交汇后,在于龙山附近汇入龙川江。通过对普登河治理后,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保护姚安普登河两岸0.32万人和0.83万亩农田的防洪安全。

二、姚安县普登河河道治理工程是列入《云南省“十四五”水利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案》的项目之一,项目实施依据充分。

三、同意姚安县普登河河道治理长度9.32km,其中:王朝村至张家村段2.55km,木瓜树村至岔河村6.77km。同意新堤防8.94km,护脚5.42km,河道治理率77.03%。

四、同意姚安县普登河河道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地震基本烈度Ⅶ度。

五、基本同意治导线按大致平行现状河岸走向布置,河道行洪断面主要为生态复式断面,堤距为4.41~18.44m。

六、基本同意河道总体治理方案和河堤堤型结构断面形式。

(1)M7.5浆砌石护脚+C20混凝土联锁式预制块护坡:2年一遇洪水位至设计堤顶采用联锁式预制块护坡,坡比为1:1.5,厚度为0.15m,下设0.15m厚砂石垫层;2年一遇洪水位以下采用重力式浆砌石护脚,护脚迎水面坡比1:0.1,背水面坡比1:0.3,顶宽0.5m,脚趾、脚踵高度为0.6m、宽度为0.5m;堤身采用开挖料及河床疏浚料填筑,粘性土压实度应≥0.91,非粘性土相对密度≥0.60,背水侧坡比为1:1.5,坡面采用植草护坡,背水侧堤脚处设C20混凝土排水沟,净断面尺寸为0.30×0.30m,底板、侧壁厚度为0.2m;浆砌石护脚每隔10m设置伸缩缝,设聚乙烯闭孔泡沫板填缝。

(2)重力式浆砌石挡墙:挡墙顶宽0.5m,迎水坡坡比为1:0.1,背水坡坡比为1:0.3,基础高1.0m,脚趾宽度为0.6m。

(3)仰斜式浆砌石挡墙:挡墙顶宽0.5m,迎水坡坡比为1:1,背水坡坡比为1:0.75,基础高0.5m,脚趾宽度为0.5m。

(4)原挡墙加高段:在现状挡墙上加重力式C20混凝土挡墙,挡墙顶宽0.3m,迎水坡坡比为1:0,背水坡坡比为1:0.30,基础高0.4m,脚趾宽度为0.4m。

七、基本同意施工方法及施工总布置,施工总工期按8个月控制。

八、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征占地补偿、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计成果。

九、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585.27万元。河道治理长度9.32千米,单位投资384.69万元/千米。建设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中央、省州补助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姚安县自筹。

十、应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省水利厅相关要求,落实用地手续、环保和水保措施。

十一、按有关规定落实河道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及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制度,拟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组织好河道管理日常工作,认真落实河长制。

十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做好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