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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4-0119001 公开目录: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12-26 08:34:15 文  号:楚水许〔2023〕47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楚雄市第四自来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楚雄市第四自来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楚雄市第四自来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取水许可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你单位提出的《报告》依法进行了审查,依据《楚雄市第四自来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决定准予该工程的取水许可申请。许可事项和要求详见《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楚雄市第四自来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意见》。

楚雄州水务局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楚雄市第四自来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意见

依据《楚雄市第四自来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取水许可申请书》,经研究,楚雄州水务局同意楚雄市第四自来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的取水申请,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楚雄市第四自来水厂位于楚雄市兴隆村委会吴太河村磨盘山,工程服务范围为《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3-2030)》中规划的“城北组团”,楚南经济带与楚雄市中心城区相交的地带,城北旅游服务片区、东瓜综合商贸片区、永安综合居住片区、桃园新兴产业片区。楚雄市第四自来水厂总占地面积67118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8002.5m2,水源主要取自九龙甸水库,从九龙甸水库至观音山水厂DN800原水管道上取水。

二、现状水平年为2022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城镇生活供水和工业供水保证率P=95%。在滇中引水通水前第四水厂从九龙甸水库取水,多年平均取水量1277.5万m³,最大取水规模为3.5万m³/d,供给城镇生活供水,保证城镇13.77万人口生活供水。

三、工程取水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要求,水质符合供水要求,同意《报告》水资源论证的分析范围,工作等级,取用水合理性、可靠性分析和水质评价等结论。

四、基本同意《报告》对取水影响采取补偿措施后对其他用水户产生的影响较小,退水对其他用水户产生的影响较小,取水影响补偿措施和退水不存在补偿的结论。

五、同意《报告》提出的取、退水方式、取水口设置,节水评价内容、评价结论,以及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措施。

六、你单位应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节水制度,因地制宜采用节水新技术,减少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用水效率。

七、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安装数据传输设备,保证工程取水信息传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

八、本工程投产并试运行满30日后90日前,你单位应向楚雄州水务局报送取水工程验收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若本工程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