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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4-0208004 公开目录: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02-01 09:42:16 文  号:楚水复〔2024〕16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永仁县冲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永仁县冲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永仁县水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请求开展永仁县阿者尼小村水库等19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的请示》(永水请〔2023〕67号)收悉,按照水利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水运管〔2021〕313号)规定,州水务局组织专家对《永仁县冲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专家组出具了审查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冲头水库位于永仁县莲池乡莲池村委会,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的小(2)型水库,设计灌溉面积200亩,保护下游人口200人。水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评定为三类坝,因此,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十分必要。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一)基本同意大坝除险加固方案。坝顶下游侧新建埋石混凝土路肩,并对坝顶进行硬化处理。

(二)基本同意溢洪道除险加固方案。在大坝右坝肩新建溢洪道。

(三)基本同意输水涵洞除险加固方案。拆除更换输水涵洞斜拉闸启闭拉杆及配件。

(四)基本同意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建设方案,同意经本次审查后的工程信息化经费列入总概算。

(五)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总工期按8个月控制。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管理

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的编制方法和依据,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05.03万元,投资补助不足部分由你县自筹解决。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做好项目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进行管理和核算,投资严格控制在审定工程概算以内。

四、工程管理

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你县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建项目法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蓄水运行。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向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包括工程实体、其他固定资产和工程档案资料等。同时,应按照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落实水库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人员,健全运行管护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楚雄州水务局

2024年1月26日

(此公开件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