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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2-1130001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30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成文日期: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22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楚雄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21410日至79日,对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住房城乡建设局属于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楚雄州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实施、管理具体事务。内设18个职能科室,下设楚雄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楚雄州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个直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26名,事业编制13人。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9人,退休人员48人;核定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州财政局下达州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预算总额为2 369.82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2 635.56万元,当年预算净追减总额265.74万元基本支出拨款追加142万元,部门项目支出拨款追减407.74万元),净追减额占本年总收入的17%。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部门总收入2 397.25万元,总支出2 397.25万元,无经费结余。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以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为统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扎实有力推进,全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审计年度的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管理按照新政府财务准则制度规定管理、核算和使用预算资金,支出预算基本按照财政批复的项目列支,审计年度的财务决算真实反映了单位预算收支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但存在以前年度组织实施的楚雄州灵秀小区开发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闲置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楚雄州灵秀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长期闲置7 836 321.8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依法做出了处理。要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一是理顺楚雄州灵秀小区公共设施资产权属关系并明确管理主体责任单位;二是对楚雄州灵秀小区公共设施资金账务进行全面清理,确保资产、资金数据真实准确,并做好账务移交处理工作;三是楚雄州灵秀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7 836 321.86元,依法依规提出资金安排使用方案,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的处理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按照《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核算处理会计账务2条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向州审计局反馈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建议已采纳对楚雄州灵秀小区公共设施资金账务移交处理已做好了准备工作,因小区权属问题未明确,未彻底完成整改;对理顺楚雄州灵秀小区公共设施资产权属关系并明确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因灵秀小区公建部分未单独办理产权证,无法明确灵秀小区公共设施资产权属,未完成整改;楚雄州灵秀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7 836 321.86元,州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灵秀小区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推进协调会,要求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提出意见,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