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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4-0227001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02-27 17:42:58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商务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楚雄州商务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2月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2023年3月10日至28日,楚雄州审计局对州商务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州商务局是州政府组成部门,属于州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0个职能科室,核定人员编制25人,2022年末实有人员32人,离退休人员33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2022年年初部门预算收支847.57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后收支预算数为1 336.47万元。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收入合计1336.47万元,支出合计1 336.4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州商务局按要求编制部门预算和项目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其他有关资料基本反映了本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但审计发现存量资金未清理上缴、会计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存量资金513 454.47元未交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

(二)返还离退休党员交纳的党费长期挂账未使用。

(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1 146.53元未记入单位收入核算。

(四)公务用车维修、加油和保险服务未实施政府集中采购。

(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算不准确。

(六)未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接待对象交纳伙食费、交通费12 020元未按规定作为代收款项用于相关支出或作收入处理。

(八)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

(九)新购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和计提折旧。

(十)未及时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卡片信息。

(十一)部分预算支出未正确归集到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依法做出了处理。针对财政存量资金513 454.47元未交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的问题,要求州商务局限期交回州财政存量资金106 087.15元,省商务厅汇入的国际市场开拓经费407 367.32元留存州商务局继续使用;针对返还离退休党员交纳的党费长期挂账未使用的问题,要求加强经费收支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针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1 146.53元未记入单位收入核算的问题,要求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账处理;针对公务用车维修、加油和保险服务未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针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算不准确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正确归集和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针对未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的问题,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针对接待对象交纳伙食费、交通费12 020元未按规定作为代收款项用于相关支出或作收入处理的问题,要求加强对接待对象交纳伙食费、交通费的管理,结合单位实际确定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会计核算;针对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的问题,要求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及时清理、结算往来款项,不得长期挂账;针对新购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和计提折旧的问题,要求对未入账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并按规定计提折旧;针对未及时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卡片信息的问题,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清查盘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准确反映本单位资产状况;针对部分预算支出未正确归集到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准确核算各项经济分类支出,确保会计信息得到真实反映;针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求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审计局建议:一是规范会计核算;二是加强支出管理;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四是及时组织往来款项和存量资金清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商务局积极整改,涉及12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针对财政存量资金513 454.47元未交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的问题,于2023年3月30日交回政存量资金10 6087.15元,省商务厅汇入的国际市场开拓经费407 367.32元,留存继续使用,计划用于开展因公临时出境商务洽谈、考察活动;针对返还离退休党员交纳的党费长期挂账未使用的问题,2023年已开展支部活动支出3 867元;针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1 146.53元未记入单位收入核算的问题,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调账处理;针对公务用车维修、加油和保险服务未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针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算不准确的问题,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按照支出经济性质,正确归集和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针对未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的问题,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针对接待对象交纳伙食费、交通费12 020元未按规定作为代收款项用于相关支出或作收入处理的问题,结合单位实际确定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会计核算;针对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的问题,州商务局清理、结算往来款项,上缴存量资金1 420元;针对新购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和计提折旧的问题,已对未入账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并计提折旧;针对未及时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卡片信息的问题,已开展资产管理信息盘点,完善等工作,并处置了一批固定资产;针对部分预算支出未正确归集到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问题,将准确核算各项经济分类支出,真实反映会计信息;针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