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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874P-/2023-0128003 | 公开目录:乡村振兴规划 | 发布机构: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28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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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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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874P-/2023-0128003 | 公开目录:乡村振兴规划 | 发布机构: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28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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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乡村振兴局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依法履行职责,把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工作方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高效开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奠定坚实基础。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州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调整完善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充实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加强学习管理,健全学法制度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建立了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干部职工大会定期学法制度。2022年先后召开12次党组会、43次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保密法》、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进行专题学习,为干部职工学法提供必要的保障。
2.持续抓好“八五”普法工作落实。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宣传普及。紧扣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驻村工作重点任务,分级分类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定期组织集中教育培训,确保基层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培训工作全覆盖。2022年6月22日至24日举办楚雄州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培训班,6月27日至29日举办楚雄州2022年度重点乡村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培训班,共833人参加培训。积极参加2022年楚雄科技活动周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印发宣传折页5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30余人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清风扬正气·喜迎二十大”——楚雄州纪法教育主题宣传活动,为建设法治政府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规范要求,构建依法行政体系
1.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依法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认真接受州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通过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性事务提供合法性、可行性法律意见,确保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2.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楚雄州乡村振兴局互联网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宣传解读,增强解读效果,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坚持应审必审。为进一步提升审核质量,聘请云南兴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日常协助参与文件规范性审查,并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纳入文件运行的流程中,使规范性文件依法定程序出台。2022年,州乡村振兴局共审查规范性文件5件。
4.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适应“三农”工作新任务新变化新要求,在全力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楚雄样本工作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研究落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楚雄州乡村振兴局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进一步营造楚雄州乡村振兴领域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州乡村振兴局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思想与现阶段工作相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人民群众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力量。
(一)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推进州乡村振兴局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依规办事,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巩固脱贫成果。认真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坚持“三个转向”要求,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扎实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持续推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定增收,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加强法治建设宣传。继续利用举办培训、深入基层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乡村振兴政策,增进群众法律法规知识。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28日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