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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2-0929014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9-29 18:15:15 文  号:楚卫复〔2022〕71号
标 题: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

邵莉蓉代表

您提出关于率先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设立托育站的建议的建议,已交由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如何加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建设,助推三孩政策的实施,事关本地区人口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部署,楚雄州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普惠优先、社会参与,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构建多元化、多层次服务体系,促进婴幼儿照护工作有序发展。

一、婴幼儿照护政策支持

目前,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出台的政策:一是给予托位补助:根据《国家发改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每个新增托位补助1万元;二是人才培养支持政策:督促指导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将婴幼儿照护等知识和能力纳入教学内容,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人社部门每年对育婴师、保育员等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免费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证书。

二、进一步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目前,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楚雄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2037号),州卫生健康委等17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楚雄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楚卫发〔20208号)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州卫生健康委下发了《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楚卫发〔202117号),出台了《楚雄州新设立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试行)》,规范了我州新设立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全州10县市均出台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为我州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目前,全州已建或申请建设托育机构17家,托育机构可以提供托位数890个,幼儿园可提供托位数2592个,全州千人托位数为1.44个(按七普全州常住人口241.67计算),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2.20%。下步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发挥牵头作用,遵循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没有好不好相结合、家庭育儿与机构托育相结合、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发展路径,突出抓好宣传引导,将国家、省、州、县关于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优惠政策、登记注册办法、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等发送到托育机构,及时解读相关内容,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举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同时,一是鼓励有一定规模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办符合标准的托育点,企业亲子园,或者暑期托管班、周末亲子活动等形式,为职工提供福利,解决育儿需求。二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以自营形式为本单位职工服务,也可引进优质托育机构,以购买服务形式,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临时托等服务。2022年底,全州千人托位数达2.1个;至2025年,全州千人托位数达4.6个。

三、进一步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一是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州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云南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楚雄州)分中心,南华县、武定县、双柏县、姚安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二是加强产儿科能力建设10县市均建成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州、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均开展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和基层妇幼健康门诊标准化建设,规范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供婚前孕前保健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彝族自治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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