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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2-1001019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10-01 10:45:47 文  号:楚卫复〔2022〕68号
标 题: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65号提案的答复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65号提案的答复

   

楚卫复〔202268

 

 

对州政协十次会议第265号提案的

    

 

州妇女联合会、张映莲

你们提出关于促进生育政策措施落实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提案,已交由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王秀江批示:提案是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请承办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65号提案的州卫生健康委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开展调研工作,按程序规范办理,并注重办理质量和成效,为进一步构建我州生育友好型社会献计献策。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要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提高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委将协同相关部门,从以下五个方面促进生育政策措施落实,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一、进一步树立和弘扬婚育新风

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日、世界人口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强三孩政策解读,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人口发展形势和三孩生育政策调整的积极意义,加强适龄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通过组织培训,充分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宣传员的作用,对三孩政策进行精读深学,确保能对育龄妇女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指导育龄妇女做好生育前准备群众普遍关心的再生育申请流程和符合再生育条件等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同时,针对符合再生育三孩的群众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有效预防出生缺陷,促进居民优生优育。加强政府和社会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建设、生育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加强适龄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提倡男女平等、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构建新型婚育文化。鼓励男性参与子女照料,营造家庭共同承担养育责任良好氛围。

二、有序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一是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积极有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做好政策衔接;二是取消生育制约规定。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的规定,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入学、入职等制约措施全面脱钩;三是构建人口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系统性统筹解决群众后顾之忧。采取教育、养老、托育、就业、社保、财政、人才、土地、金融、保险等综合措施,构建提升家庭发展能力的支撑体系;四是优化生育登记制度。推进生育登记网上办、掌上办、跨省通办,持续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提高生育登记服务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引领作用,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办理。

三、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障制度

一是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减轻参保群众生育负担。合并实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1531日起,将参保职工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女职工享受生育或计划生育假期的生活津贴(生活津贴为职工的替代工资),男职工享受护理假期间的产假津贴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待遇,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确保孕产妇及新生儿能及享受到相关医疗待遇;二是督促各用人单位严格落实产假、陪产假等制度,保障孕产期女职工的劳动就业权。三是出台二孩、三孩家庭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优惠政策。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二孩、三孩家庭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优惠政策(二孩家庭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10%,三孩家庭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20%),从2021111日起执行;是努力降低教育成本。持续提升普惠性托育园、幼儿园覆盖率,巩固拓展双减”“双升,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校外培训监督,有效减轻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精力负担。扩大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资源布局结构与区域人口流动变化、新型城镇化发展等协调匹配,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和接受高质量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需求。

四、进一步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一是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州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云南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楚雄州)分中心,南华县、武定县、双柏县、姚安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二是加强产儿科能力建设10县市均建成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州、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均开展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和基层妇幼健康门诊标准化建设,规范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供婚前孕前保健服务。

五、进一步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目前,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楚雄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2037号),州卫生健康委等17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楚雄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楚卫发〔20208号)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州卫生健康委下发了《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楚卫发〔202117号),出台了《楚雄州新设立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试行)》,规范了我州新设立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全州10县市均出台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为我州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目前,全州已建或申请建设托育机构17家,托育机构可以提供托位数890个,幼儿园可提供托位数2592个,全州千人托位数为1.44个(按七普全州常住人口241.67计算),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2.20%。下步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发挥牵头作用,遵循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没有好不好相结合、家庭育儿与机构托育相结合、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发展路径,突出抓好宣传引导,将国家、省、州、县关于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优惠政策、登记注册办法、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等发送到托育机构,及时解读相关内容,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举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2022年底,全州千人托位数达2.4个;至2025年,全州千人托位数达4.6个。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彝族自治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