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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3-0919020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9-19 11:08:05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501000

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发〔2022〕27号),将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更名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简称“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主管部门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我局受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国家法律法规赋予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行政执法职权;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具体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并对其委托开展的执法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规划,负责对下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机构监督执法人员业务指导督导和培训工作;负责医疗、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承担投诉举报查处;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承担卫生应急等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州委、州政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的有力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目标,认真履职,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新成绩,有效地推进了依法行政、队伍建设、监督执法、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有效地遏制了各类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强化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合理医疗检查、疫苗接种点监督检查、核酸实验室规范管理、消毒产品、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养老诈骗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持续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2022年共立案查处医疗卫生违法案件33件,(其中:简易程序5件、普通程序28件),已办结案件24件,处罚金额19.4万。

2.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对楚雄州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州属医疗机构、大型连锁药店总店进行规范生产经营使用消毒产品集体约谈、及相关知识培训,对消毒产品、州属医疗机构开展院感开展抽检工作。持续规范医疗废物监管,全州医疗机构1784家,纳入规范化集中处置1620家,剩余不产废医疗机构,全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99%以上;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完成了3个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备案工作。

3.扎实开展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强化公共场所监督管理力度,稳步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州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9.8%,组织开展公共场所住宿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70.05%;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对全州辖区内涉及生活饮用水的16个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监督检查,抽取3家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测均合格。对全州21家餐(饮)具消集中毒单位进行全覆盖的卫生监督检查,抽取399件样品进行检测,合格率100%。组织召开食品安全标准跟踪座谈会,邀请食品安全专家、食品企业、餐消协会以及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参加座谈会。

4.加大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指导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安排业务骨干支持县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受邀参与5个县市的培训授课,培训参训人数970余人次;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审核指导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修订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46份。2022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5件,均为简易程序,罚款金额3000元,其中职业卫生用人单位案件1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案件1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案件3件。

5.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制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卫生监督检查要点》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使用中集中隔离场所、备用集中隔离场所的监督检查,参与武定县、南华县、楚雄市的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专项监督检查,有效提升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学校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对学校开学复课方案、学生和教职工旅居史排查及健康监测管理,学校落实传染病预防措施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共对19家在楚高校和州属学校开展2轮监督检查;完成州级及10县市换届选举及两会召开期间疫情防控蹲点指导;参与州疫情指挥部、州卫健委安排的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6.全面落实各级双随机工作任务。认真总结2021年双随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全州各监督机构积极做好两库维护,动态维护好异常数据,特别是过期单位维护。组织开展国家、省级下达的双随机任务,2022年共抽取双随机任务数76家,任务完成率100%,监督完成率99.4%,检测完成率80.4%,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件。组织开展与市场监管部门的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共抽取28家机构下发到十县市;州级与州消防部门、文旅部门共同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4家,均已完成监督检查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7.严格把关开展现场审核。完成33家机构99个项目的现场审核工作,其中8家医疗机构行政审批现场审核、10家医疗机构的68个建设项目现场审核,5家医疗机构的13个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7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的现场审核工作,消毒剂产品备案审核3件。受理、审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新备案71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稽查科、公共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计划生育监督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工勤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130,983.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0,983.5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5,050.98元,增长11.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5,050.98元,增长11.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变动,人员经费增加:一是2021年8月新招录公务员4人,工资、津补贴较上年增加以及相应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相应调整增加;二是2022年2月因病去世1人,丧葬费、抚恤费、职业年金记 实缴费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130,983.57元。其中:基本支出5,563,921.32元,占总支出的90.75%;项目支出567,062.25元,占总支出的9.2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1,588.08元,增长11.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6,076.89元,增长13.14%;项目支出减少34,488.81元,下降5.7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8月新招录公务员4人,工资、津补贴较上年增加以及相应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相应调整增加;二是2022年2月因病去世1人,丧葬费、抚恤费、职业年金记 实缴费较上年增加。三是: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63,921.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30,691.67元,占基本支出的90.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3,229.65元,占基本支出的9.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7,062.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监管经费119,143.25元,主要用于开展辖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等日常卫生监管及专项监督检查以及定制卫生监督制服;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财政结算补助资金—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项目资金80,000.00元,主要用于对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及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等培训。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第七批)—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资金199,930.00元。主要用于对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等工作。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补助资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资金35,152.00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了解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及需求情况,发现标准存在问题,为标准修订、清理和完善提供科学依据。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健康素养项目资金69,0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加强合理用药、食品安全、职业病等重点领域健康教育,提高居民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现场宣教活动,传播材料印制等。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资金49,037.00元及州级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资金14,8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场所防艾和医疗机构艾滋病监督检查及相关防艾工作培训、宣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0,983.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615,050.98元,增长11.15%,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变动,人员经费增加:一是2021年8月新招录公务员4人,工资、津补贴较上年增加以及相应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相应调整增加;二是2022年2月因病去世1人,丧葬费、抚恤费、职业年金记 实缴费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1,52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5%。主要用于本部门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77,478.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9%。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和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及其他医疗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1,9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900.00元,支出决算为33,541.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629.7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1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900.00元,支出决算为33,541.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629.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办法安排公务接待,使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了合理范围内,压缩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937.63元,增长1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630.63元,增长14.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07.00元,增长36.2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时间较长、使用频率高,油耗和修理费增加以及上级调研指导工作及县级卫生监督系统工作人员交流学习情况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购置车辆0辆。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指导购置及其他州市、县级卫生监督系统的工作人员交流学习工作用餐。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2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229.65元,比上年增加26,967.91元,增长5.3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而增加的公务交通补贴和一般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维持卫生监督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1,146,752.46元,其中,流动资产7,467.46元,固定资产1,139,28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097.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9,9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9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9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半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5.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等方面开支。

6.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501111


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1011144367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