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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3-0925005 公开目录: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9-25 15:42:55 文  号:
标 题:
无偿献血条件及献血注意事项

无偿献血条件及献血注意事项

无偿献血基本条件

一、年龄: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二、体重:男≥50 kg,女≥45 kg。

三、血压: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脉压差:≥30 mmHg。

四、脉搏:60次~100次/分钟,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钟,节律整齐。

五、体温:正常。

六、一般健康状况:皮肤、巩膜无黄染,皮肤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四肢无重度及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障碍及关节无红肿;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献血量及献血间隔

献血量:全血献血者每次可献全血400ml、300ml或200ml。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献1个至2个治疗单位。全年血小板和血浆采集总量不超过10 L。

注:上述献血量均不包括血液检测留样的血量和保养液或抗凝剂的量。

献血间隔: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