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州疾控中心、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州人民医院,各有关企业:
2024年4月24日至5月1日是第22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动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地方各级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现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疾控局、省总工会联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云卫职健发〔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于2024年5月6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图片及情况统计表分别报送州级有关主管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
州卫生健康委 毕媛柯,0878-3389827;
电子邮箱:cxzwsjkwfgjdk@126.com。
州民政局 邓丁乞,0878-6016272;
电子邮箱:cxzshjz@126.com。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科,0878-3369166。
州医疗保障局 金敏,0878-3369180;
电子邮箱:774216092@qq.com。
州总工会 李欣;
电子邮箱:2819520273@qq.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楚雄州民政局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楚雄州总工会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