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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4-0924002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4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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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5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发〔2022〕27号),将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更名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简称“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主管部门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我局受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国家法律法规赋予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行政执法职权;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具体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并对其委托开展的执法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规划,负责对下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机构监督执法人员业务指导督导和培训工作;负责医疗、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承担投诉举报查处;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承担卫生应急等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州委、州政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的有力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目标,认真履职,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新成绩,有效地推进了依法行政、队伍建设、监督执法、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有效地遏制了各类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抓考核指标,保任务落实。2023年,圆满完成省级下达我州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开展职业病诊断、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卫生监督协管改革落实率达100%共4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州本级大比拼6项目标任务,完成上级下达州本级“双随机”检查任务123家,任务完结率达100%;完成矿业、冶金、化工、建材等职业卫生重点行业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系统使用率达100%;州本级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0件,罚款26.60万元。
2.强化医疗卫生监督。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全州医疗机构组织开展依法执业、传染病信息报告、疫苗接种安全管理、消毒产品、临床用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对17家州县医疗卫生机构、2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2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工作,共采集样品225个,合格225个,合格率为100%。2023年,全州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2户次,查处医疗卫生违法案件12件罚款16.00万元,持续规范全州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2.强化公共卫生监督。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切入点,加大住宿、美容美发、游泳场馆等公共场所监督管理,提升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游泳场馆水质在线平台推广应用和督导检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组织托育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全州公共场所(四类重点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9.7%,按时限办结食品安全标准备案51个,对全州2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378份样品进行抽检,结果均合格。共查处公共场所违法案件4件,罚款0.25万元;
3.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培训工作。督促用人单位按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率达98.81%。持续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2023年共选派业务骨干深入县市、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培训15期,参训人数达1991人,累计授课达61小时。强化对用人单位、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医疗机构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矿山、冶金、化工、建材)、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及执法力度。2023年查处职业卫生违法案件2件罚款1.00万元,全面消除了职业卫生“零办案”,有力查处卫生违法行为,用实际行动守护劳动者健康安全;
4.严格把关开展受委托卫生许可现场审核工作。2023年,共完成6家医疗机构的36个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现场审核、竣工验收工作,完成7家医疗机构10件卫生许可变更(校验/延续)及1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增项的现场审核工作。
5.抓违法查处,强法律震慑。坚持监督与处罚并重,紧扣“执法办案”主责主业,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就医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病防治、学校卫生等事关民生健康安全领域,扎实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得到落实。2023年共监督检查被监管单位182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2份,立案办结各类卫生行政处罚案件40件(一般程序23件、简易程序17件),罚款26.60万元,其中,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122户。行政执法力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卫生监督管理对象依法执业、守法经营意识不断提升,执法处罚更加规范,在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医疗废物规范处置、职业卫生监管等方面成效明显。
5.抓层级稽查,促规范执法。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为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作用。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适时开展信用修复;二是落实内部法制审核制度,对12件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和备案,落实“减免责”事项6件;三是同步推进线上线下层级稽查,不定期对各县市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情况开展线上随机督查,共督查监督检查信息106条,行政处罚信息11条。通过线下对4个县开展现场层级稽查,下发稽查建议书4份,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严格开展案件评查,持续完善案件评查制度机制,以评带教、以评促改,高标准组织开展2023年案件评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卫生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6.抓维稳应急,保安全发展。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为平安楚雄建设发挥作用。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二是重视综治维稳工作,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做好咨询回复、投诉举报的受理及转办工作。州本级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25起,调查核实25起,投诉举报查处率达到100%;三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全面安排部署地震灾害卫生监督应急工作,组建3支卫生监督应急队伍,投入5.3万元储备应急装备物资,组织开展地震灾害卫生监督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应急处置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稽查科、公共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计划生育监督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956,698.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56,698.4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4,285.11元,下降2.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4,285.11元,下降2.8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调出1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及相应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相应调整减少;二是2022年2月因病去世1人,当年追加丧葬费、抚恤费、职业年金缴费等经费,2023年无此项经费;三是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956,698.46元。其中:基本支出5,492,838.26元,占总支出的92.21%;项目支出463,860.20元,占总支出的7.7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4,285.11元,下降2.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1,083.06元,下降1.28%;项目支出减少103,202.05元,下降18.2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调出1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及相应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相应调整减少;二是2022年2月因病去世1人,当年追加丧葬费、抚恤费、职业年金缴费等经费,2023年无此经费;三是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92,838.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61,910.58元,占基本支出的90.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0,927.68元,占基本支出的9.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3,860.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①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监管经费128,932.00元,主要用于开展辖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等日常卫生监管及专项监督检查;②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项目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对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及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等培训。③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资金4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了解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及需求情况,发现标准存在问题,为标准修订、清理和完善提供科学依据。④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结算补助--健康素养项目资金60,0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加强合理用药、食品安全、职业病等重点领域健康教育,提高居民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现场宣教活动,传播材料印制等。⑤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资金--重点传染病监测、监督检查及传染病联防联控项目资金99,928.20元,主要用于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和清毒产品生产企业传染物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以及开展传染病防治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以提升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能力和业务水平。⑥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资金60,000.00元及州级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场所防艾和医疗机构艾滋病监督检查及相关防艾工作培训、宣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6,698.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74,285.11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调出1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及相应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相应调整减少;二是2022年2月因病去世1人,当年追加丧葬费、抚恤费、职业年金缴费等经费,2023年无此经费;三是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4,15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8%。主要用于本部门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10,68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4%。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和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及其他医疗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1,8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34,82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32,953.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62%,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1,87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8%,完成年初预算的37.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82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32,953.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1,8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办法安排公务接待,使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了合理范围内,压缩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83.50元,增长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323.50元,增长15.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40.00元,下降61.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时间较长、使用频率高,油耗和修理费增加以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办法安排公务接待,压缩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督导及县级卫生监督系统的工作人员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3年无国(境)外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0,927.68元,比上年减少2,301.97元,下降0.4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习惯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勤俭节约开展工作,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维持卫生监督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364,030.23元,其中,流动资产1,882.58元,固定资产362,147.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4,077.6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492.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20,87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53.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53.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半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5.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等方面开支。
6.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501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408062162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