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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szfxxgk-/2019-0129017 | 公开目录:目录已删除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5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11年以来中央预算内资金环境保护项目进行专项稽察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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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19年01月29日 |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11年以来中央预算内资金环境保护项目进行专项稽察的报告
为加快推进全省两污及资源节约利用和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的建设,结合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即将于5月份对云南省开展的环保大督查,近日,省发改委下发云发改稽察〔2017〕350号文《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环境保护项目专项稽察的通知》,根据省发改委的统一安排与部署,省发改委第三稽察组在刘晓云特派员的带领下,于2017年3月29日至4月1日深入我州牟定县、大姚县、永仁县对牟定县含镉危险品处置工程建设项目、大姚石羊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大姚石羊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及永仁县宜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等四个项目开展了专项稽察。受省发改委的委托及要求,州发改委组成稽察组于4月20日至4月29日对2011年以来我州获中央预算内扶持的两污及资源节约利用和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楚雄市程家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等17个环境保护项目开展专项稽察,现将稽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稽察基本情况。
(一)楚雄市涉及环境保护专项稽察项目2项。
(1)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工程建设项目。为认真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省环保厅下发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组织开展水体达标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5﹞271号),根据2014年全省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列出18个水质未达标水体,作为“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必须于2020年实现水质改善目标。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断面属于全省18个水质未达标水体之一,常年水质现状为劣五类水体,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总磷,需在2020年前水质改善目标为四类水体。
2016年3月,经楚雄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环境保护局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积极申报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2016年9月,中央专项资金补助9720万元。2016年11月《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工程实施方案》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为加快工程实施,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月举行了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工程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工程设计的第一次公开招标,因投标公司问题导致流标。2017年3月3日市环保局组织了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云南滇鹰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价款为480万元。2017年3月27日云南省环保厅已下发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云环发﹝2017﹞10号),中央专项资金972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类的6个子项目:1.楚雄市青龙河污染治理及水环境修复工程;2.楚雄市龙川江干流渔坝段生态湿地恢复工程;3.楚雄市龙川江干流哨湾段生态湿地恢复工程;4.楚雄市河前小河污染治理及水环境修复工程;5.楚雄市苍岭小河污染治理及水环境修复工程;6.楚雄市龙川江沿岸山体植被恢复工程。 按照省环保厅批复要求,已组织编制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恢复类的子项目实施方案,待报送州环保局审查备案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建设,目前未开工,计划2018年12月底之前6个子项目的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投入运行。楚雄市程家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法人为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工程法人为楚雄市环保局。
(2)楚雄市程家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原楚雄市程家坝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规模为4万m3/d,采用氧化沟工艺,氧化沟中充氧采用表曝系统,设计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指标》二级排放标准,未考虑除磷脱氮、出水消毒工艺。随着国家环保新标准的要求,楚雄市程家坝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已不能满足国家环保的相关要求,该厂的提标改造势在必行,可研批复工程估算投资3947万元,改造内容包括:新建厌氧池、紫外消毒渠、鼓风机房、均质池、配电间、化验楼、出水在线监测仪表房、检修车间、库房,对现状氧化沟进行改造,将降低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改造后将出水水质提高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满足“十二五”环保减排要求。初设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3960.05万元。项目实施情况:截至2016年4月底止,共计到位建设资金2877.3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水污染治理资金1920万元,州级安排资金107.3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790万元,市环保局排污专项资金60万元。目前已支付工程投资款项32775.92万元,其中:设备投资1508万元,待摊投资248.92万元,建安投资1019万元,资金缺口为684.6万元。
楚雄市程家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2011年12月31日获得云发改地区[2011]3095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市程家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11年12月19日获得云环审[2011]331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楚雄市程家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2年11月20日获得云建城[2012]84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市程家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该工程于2013年6月1日开工建设,实行单沟运行改造,12月26日完成在线监测工程环保验收工作,2014年1月20日完成厂区土建及安装工程初步验收工作,2014年4月8日,取得环保批准进入了满负荷生产试运行。2014年8月18日,电气、仪表、设备、自控采购及安装工程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通过了工程竣工初步验收。2014年8月21日,工程通过整体环保验收。2014年9月30日,该工程通过整体工程竣工验收。2016年4月,楚雄市审计局对该工程进行审计,审定工程投资总额为3561.94万元。
楚雄市程家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厂区土建及安装,在线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都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全部在各级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来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备采购单位,未发现任何违规违纪现象。项目监理制落实情况:楚雄市程家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施工的工程,采用了工程监理制,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了楚雄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全程对全部项目建设进行了质量监督管理。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现场全程监理。项目合同制落实情况:楚雄市程家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所有的设计、施工、监理、采购及安装都采用了合同制管理。
(二)双柏县涉及环境保护专项稽察项目1项。
(1)双柏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新建元双路北侧、彝源路、文康路、文昌路西段、楚双路、虎乡大道延长线、环湖路、兴贸路延长线、永兴路延长线、规划1—7#路DN400—DN1000的污水管网14.75公里,新建一座污水提升泵站,近期规模为2000立方米/天。远期规模为5000立方米/天,配套建设DN250出水压力管545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下发云建城〔2015〕472号文件《关于双柏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进行批复,批复概算审定为2768.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77.64万元、其他费用354.06万元、预备费131.5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34万元。该工程计划2015年12月开工,2017年12月完工,计划工期2年。2016年底完成文康路、文昌路西段、楚双路、虎乡大道延长线、环湖路、兴贸路延长线、永兴路延长线7条主干道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建成污水管网7.25公里,完成投资1690万元。2017年建成彝族源路等其他路段污水管网7.5公里。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4月12日,该项目共到位资金1962.9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630万元(2015年7月21日以楚发改资环〔2015〕26号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630万元;2015年11月以楚发改资环〔2015〕33号文件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类项目存量资金10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0万元(2016年09月22日以双财建〔2016〕51号下达)、州级补助资金138万元(2016年09月26日以双财建〔2016〕64号下达)、县级自筹124.98万元(文康路污水管网建设约60万元、污水提升泵站征地费用约46万元、环评5.58万元、可研报告13.4万元)。建设进度:截止2017年4月12日,已建成污水管网建设9.05公里,污水提升泵站已投入使用,累计完成投资1926万元,占总投资的69.57%。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成立双柏县两污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下设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组、财务管理组。在工程管理中,特别是对项目资金的审批,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先由办公室在拨款申请中提出意见,提交项目法人住建局局长审批,然后再报请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该项目自组织实施均按2014年12月31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云发改资环〔2014〕1798号文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双柏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要求,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公开招投标。2015年4月,委托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公开招投标工作,开标后,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标。2015年11月,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公开招投标工作,开标后,由云南保山鹏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2015年12月委托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公开招投标工作,开标后,由楚雄联盛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以上招标项目均与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签到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三)南华县涉及环境保护专项稽察项目1项。
(1)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项目。该项目从2008年开始组织申报,被列入《云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经多次编制、修改和评审后,于2013年2月上报至国家发改委,确定项目名称为: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项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3年2月上报至国家发改委,项目总投资是15341.18万元,申请国家补助总投资的30%。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的相关要求,委托有重金属污染源治理能力和从业经验的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代行治理业主,负责完成该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并于2013年6月5日正式签订了委托协议。2015年8月,经州发改委、州环保局批复了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初步设计,批复项目总投资13984.77万元,投资构成为:施工费6595.62万元,废渣处理工程及监测费用6235.34万元,其他费用1153.8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4600万元,自筹解决9384.77万元。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处理能力为800吨/日的砷渣设施,对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37.5万吨砷渣及污染土壤进行的稳定化/固化处理;建设总库容为35.5万立方米的安全填埋场一座,包括废渣及污染土壤填埋系统,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以及配套的其他公用工程;进行矿区生态恢复工程,包括填埋场封场绿化31950平方米及原废渣堆存点清挖后场地生态恢复24890平方米;对治理范围内的2个矿洞进行封堵。项目建设地点为南华县雨露乡铅厂村委会龙潭村,原南华县化工厂内。项目推进情况:为扎实有效推进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的实施,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有序开展,2014年11月27日,南华县成立了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环保局局长等为副组长的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又于2015年1月22日,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环保工作副县长任指挥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项目指挥部,项目指挥部设在县环保局,为项目建设的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县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推动该项目建设作了研究。该项目于2014年8月31日开工,至2016年12月底,已完成了7.8公里进场道路的修建、矿区废旧厂房的清理、库区环场截洪沟的建设、库区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完成了渗漏液处理设施、砷渣稳定化/固化中试和稳定化/固化设施建设;完成了污染物储量和污染土壤特性二次核实评价、项目监测与监察方案的编制、第一期临时堆渣场的建设、4号渣点清运;完成处置车间建设、处置设备安装,转运1号和4号渣堆废渣40000立方米(68400吨)至临时渣库。到2016年底累计完成项目投资6414万元,其中,2016年度完成投资3376万元。2017年1至3月,完成1号渣堆废渣开挖并转运60000立方米(102600吨)至临时渣库,清运6号和7号渣堆9000立方米(15390吨)至临时渣库,截至3月底累计完成投资6617万元。现正在开展拦渣坝基础建设、砷渣处置车间调试、1号渣堆废渣转运、6号和7号渣堆清运。因废渣处理车间正在调试,废渣尚未处置。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目前,该项目共争取到位资金8175万元,其中:2013年争取到省级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项目源防控工程);2014年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4600万元(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省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2015年争取到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00万元(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6#、7#废渣堆存点治理项目);2017年2月争取到2017年中央财政土壤防治专项资金2175万元。累计按工程进度比例已拨付工程款4740万元。2017年中央财政土壤防治专项资金使用计划。2017年下达的中央财政土壤防治专项资金2175万元,南华县计划专项用于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中的废渣清运、废渣稳定化处理的药剂采购和处理车间运行、稳定化处理的废渣填埋等工程;计划到2017年第二季度使用完成800万元,第三季度使用完成600万元,第四季度使用完成775万元,年内使用完2175万元。工作中,南华县将严格按照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601号)的相关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遵守《基本财务建设规划》(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的规定,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工程进度缓慢原因:一是工程项目具有特殊性,前期工作复杂。该项目为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以及居民生活环境,但由于该项目属于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施工技术复杂、安全防范要求高,工程虽有序推进,但为了确保质量和安全,工程进度与上级要求有一定差距);为确保安全和控制投资,该项目在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二次优化、在批初步设计之前,又用了半年左右的时间对污染物储量和污染土壤特性进行了再核实和评价。项目施工条件差。受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地理情况、地质情况制约,以及2016年雨季降雨较多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慢。特别是在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项目污染源防控工程组织实施中,需要和整个项目协调推进,渗漏液处理设施建设选址就在3号、4号渣堆位置,必须在临时渣库建设完成并将3号、4号渣堆的废渣清运至临时渣库以后才能进行,也造成污染源防控工程进度滞后和相应资金结存。缺口资金较大,该项目总投资15341.18万元,项目初步设计批复13984.77万元,目前到位资金8175万元,差额5809.77万元,而县财政又十分困难,多次申请贷款建设都未通过。
(四)姚安县涉及环境保护专项稽察项目2项。
姚安县2011年以来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环境保护项目包括2个:一是姚安县弥兴镇孙刘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65万元;二是姚安县光禄镇西关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20万元。
(1)姚安县弥兴镇孙刘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弥兴镇孙刘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位于姚安县弥兴镇孙刘村,项目计划投资80万元,计划工期3个月,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庭院一体化净化槽(容积1.5m3)32套,截污管道1330m,设计处理能力30m3/d塘库污水处理系统1套并配套相应的植物工程及其辅助设施;垃圾收集房(L×B×H=4.0×2.5×3.0m)1座,配置垃圾收集工具2套,人力垃圾清运车1辆,3t垃圾清运车1辆;单室沤粪池(3.5×2.6×1.0m,有效容积9.1m3)22座。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弥兴镇孙刘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6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后,姚安县环保局组织编制了《姚安县弥兴镇孙刘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经省环保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楚雄州环保局下发了关于《2011年度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楚环复〔2012〕7号)。县环保局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组织实施,于2012年5月10日开工建设,2012年7月31日竣工投入使用,2013年5月8日由县环保局组织完成州级验收。该项目完成直接工程投资65.46万元。姚安县弥兴镇孙刘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9〕48号)执行。由姚安县环保局担任项目法人单位,经公开招投标,该项目由云南银发绿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委托云南恒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第三纪工委对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进行了监督。项目建设完成后,监理单位出具了《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项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元谋县环境监测站对村落污水收集系统水质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
(2)姚安县光禄镇西关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姚安县光禄镇西关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位于第一批国家级传统村落姚安县光禄镇光禄村委会西关村,是西关村传统村落保护建设的重要内容。项目计划投资120万元,计划工期一年,建设内容包括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修复古井1口,标识牌1块;生活污水收集工程:DN400的混凝土截污管1985.8m,检查井22座,新建0.4×0.6m主截污沟803m;新建0.3×0.3m支截污沟883m;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程:购置垃圾斗(3m³)10只,垃圾斗车1辆,并配套垃圾清理工具2套。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姚安县光禄镇西关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20万元,光禄镇人民政府整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后,光禄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姚安县光禄镇西关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经省环保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楚雄州环保局、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姚安县光禄镇西关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楚环发〔2015〕58号)。光禄镇人民政府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组织实施,于2015年6月开工建设,2016年4月竣工投入使用,2016年6月29日由光禄镇人民政府组织完成县级验收。该项目完成直接工程投资190.77万元。姚安县光禄镇西关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9〕48号)执行。由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担任项目法人单位,经公开招投标,该项目由云南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委托楚雄建业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和镇纪委对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进行了监督。项目建设完成后,监理单位出具了《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目前县审计局正在组织对该项目进行工程审计。
(五)大姚县涉及环境保护专项稽察项目4项。
2011年至2015年来,涉及大姚县环涉及环境保护建设专项稽察项目分别是大姚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建设项目、大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大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大姚县污水再生利用建设项目等,具体情况如下:
(1)大姚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初设批复建设内容:新建日处理100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1座,投资2437.64万元;新建和改造截污管道33.12公里,投资 3372.15万元;合计概算总投资5809.79万元。计划工期5年(即2009年至2014年)。年度投资计划:2009至2010年完成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埋设配套管网6千米;2011年埋设平台管网8千米;2012年埋设管网8千米;2013年埋设管网7千米;2014年埋设管网5千米。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该项目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1年完成厂区建设,2013年8月30日开始正常运营至今(污水处理厂建设采用BOT模式,由云南省水务公司承建,总投资2200万元);县城截污管网于2008年相继开工建设,截止4月14日,共完成截污管道埋设43.94千米,累计完成总投资7408.65万元。2015年完成截污管网建设5.07千米,2016年完成截污管网建设5.11千米,2017年至今完成0.95千米。截止2017年4月14日,大姚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项目完成投资9610.5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完成投资2200万元,截污管网完成投资7410.5万元。项目资金单位及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4月14日,该项目到位资金961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772万元,省级资金1127万元,州级资金530万元(包括省统贷州统还150万元),县级资金1209万元(省统贷县统还资金),企业自筹2972.5万元(省水务公司2200万元,其它772.5万元)。使用资金9491万元。
(2)大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初设批复建设内容: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新建日处理70吨生活垃圾处理场一座,总库容46.7万立方米,总占地207亩;环卫中心及中转站一个,垃圾收运系统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2772.73万元。大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2003年立项,2009年开工建设,横跨年限较长,需进行调概。经调概,云发改资环〔2012〕365号批复,总投资调到3628.02万元,规模70吨/天,库容57.5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6年。计划工期3年(即2009年至2011年)。年度投资计划:2009至2010年完成场区工程;2011年完成环卫中心及中转站和收运系统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该项目于2009年9月8日开工,2011年11月24日完成场区建设工程,2012年完成垃圾收运系统相关机械设备购置,2016年12月启动环卫中心及中转站项目建设(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工程),至今完成项目总投资3150万元(项目前期工程350万元、场区土建工程1904万元、收运系统机械设备370万元、附属工程220万元、环卫中心及中转站306万元)。项目资金单位及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4月14日,该项目到位资金34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50万元、省级资金492万元、州级资金100万元、县级资金700万元。使用资金3150万元。
(3)大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该项目初设批复(云建城〔2012〕674号文)建设内容:新建处理能力40吨/日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1座及相关配套设备,概算总投资469.02万元,计划工期1年。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该项目于2013年4月开工建设,2014年12月底完成土建及设备采购安装工作,并顺利组织了竣工验收,2015年7月整改完善工程竣工资料并送审计局进行审计。完成项目总投资510万元,现处于试运行阶段。项目资金单位及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4月14日,该项目到位资金47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0万元、省级资金110万元、县级资金60万元。使用资金470万元。
(4)大姚县污水再生利用建设项目。该项目初设批复(云建城〔2015〕583号文)建设内容:新建日处理0.5万立方米污水再生水厂1座;新建再生水管网DN100-DN400总长18.95千米及附属设施,概算总投资2063.61万元。处理工艺:絮凝沉淀+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计划工期2016年-2017年。年度投资计划:2016年完成厂区工程,2017年完成再生水管网埋设。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该项目于2016年3月15日进场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再生水厂区土建工程,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工程。完成再生水管网埋设3.6千米,完成项目总投资1110万元。项目资金单位及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4月14日,该项目到位资金10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50万元、县级资金60万元。使用资金1010万元。
大姚县涉及2011年以来中央预算内专项稽察的大姚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建设项目、大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大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大姚县污水再生利用建设项目等环境保护项目都严格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每个项目有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分管领导各一名,均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及招标核准意见、项目监理制度和合同制执行,已完工项目(子项目)都进行了工程结算审计。
(六)永仁县涉及环境保护专项稽察项目2项。
(1)永仁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收运设施项目。永仁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收运设施项目服务范围为永仁县的五镇乡,分别是:永定镇、宜就镇、猛虎乡、莲池乡、维的乡。服务年限从2015年起算,近期服务年限至2020年,远期服务年限至2030年,共计16年。服务人口(至2020年)分别为永定镇5.20万人,宜就镇10986人,猛虎乡6101人,莲池乡8176人,维的乡 4794人,(至2030年)服务人口分别为永定镇9.0万人,宜就镇11433人,猛虎乡6349人,莲池乡8510人,维的乡4989人。该工程内容为垃圾收运系统及垃圾转运站。该项目建设内容为:(1)垃圾收转运系统,该工程采用流动车直接收运方式收集5个乡镇的生活垃圾,需采购收运设备和转运设备,收运设备:垃圾清运车(1t)19辆,移动垃圾箱(2㎡)88个,吸污车(1t)1辆,铁制果皮箱(120L)430个;转运设备:垃圾转运车(8t)1辆,垃圾转运车(3t)5辆。(2)垃圾中转站,该工程分别在永定镇和宜就镇新建一座垃圾转运站,建设规模为:永定镇垃圾转运站72t/d,宜就镇垃圾转运站15 t/d,服务年限均为16年,处理工艺采用垂直压缩转运站。投资概算:初设批复概算投资969.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36.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6.29万元,基本预备费46.15万元。计划工期:建设期为一年。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该项目到位资金合计805万元(其中:中央585万元、省级220万元),目前已支付使用资金543.3万元(全部使用的是中央资金),其中:设备供应采购403.26万元,中转站建设136.5193万元,招投标代理费2.0059万元,工程质量监理费 1.0148万元,结算审计编制费用0.5万元,结余41.7万云,已全部交回国库。省级资金的220万元直接下拨至自行宜就镇实施。建设进度 :永仁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收运设施项目于2015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于2016年9月全部竣工,已投入使用。管理情况:永仁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收运设施项目由永仁县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负责实施,所有资金的使用均遵守财务制度,严格管理,规范运作,账目清楚。
(2)永仁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永仁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5年4月21日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资环〔2015〕444号)对永仁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2015年11月13日初步设计经省级审查通过,2015年12月4日经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建成〔2015〕584号)对永仁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再生水处理厂、再生水输配水管道、再生水高位水池,以及工程附属设施建设。设计工程近期为2014~2020年,规模为4000m3/d,远期为2021~2030年,规模为8000m3/d。采用“孔室旋流絮凝+协管沉淀+无阀滤池过滤+二氧化氯消毒”的处理工艺,新建DN100-DN500再生水管网15.897公里,土建工程按照远期规模一次建成,设备安装工程按照近期规模配置实施。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492.58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1998.25万元、第二部分其它费用354.1万元、预备费117.62万元。实施情况:根据省住建厅和省发改委云建成〔2015〕584号文件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492.58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州、县三级财政配套,通过积极争取,获得中央资金1200万元。截止目前,项目共到位项目资金15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00万元,州级配套前期工作经费1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65万元,缺口资金917.58万元。工程局成立后,经永仁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永仁县支行批准,在永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设专户对资金进行管理,按制度规定设置专职会计配出纳。该工程项目会计核算是执行国有单位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对资金实行严格的报帐管理,凡一切开支是须经法人审批后才列支。截止目前项目累计到位资金1575万元,共计支出费用1090.37万元,其中:厂区土建529.49万元;管网及高位水池289.85万元;电气工程67.04万元;工程监理费2万元;施工图审查3.3万元;征占地71.23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11.85万元;建设单位开办费5.6万元;选址规划论证报告3万元;岩土工程勘察费15万元;招标代理费12.03万元;水保方案编制费10万元;初步设计费42.17万元;环评咨询费4万元;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编制服务费5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5万元;环评评估费0.7968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费2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1万元。建设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该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水保、环评、项目选址、建设用地相关工作的报件和批复,厂区土建工程、工程监理的招标及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等工作。现已完成厂区原水水池、清水池、高位水池、沉淀池、无阀滤池、回收水池、配电间、送水泵房、加药间的主体工程,正在开展综合楼的装修、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及管网铺设,截止目前已完成厂区至高位水池DN400球墨铸铁管700米、滨河东、西路DN110- DN160钢丝网骨架管3004米、DN300球墨铸铁管1113米、DN500球墨铸铁管300米,现到位管材DN200-DN500球墨铸铁管4.2公里、DN100-DN150钢丝网骨架管3.9公里,所有管材经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抽样送检,均为合格管材。截至目前完成投资1544.63万元。管理情况: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永仁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10月29日以(永政办通〔2015〕41号)成立了永仁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和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工程局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项目管理。该项目土建工程于2016年1月7日开标,中标单位为:云南明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676.807608万元;工程建设监理服务于2016年1月12日开标,中标单位为:云南伟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标价为30万元;工程厂区电气、自控、监控等设备及安装已于2016年6月3日开标,中标单位为:昆明维恒升自控技术有限公司;中标价为223.46万元。高位水池及管网部分已于2016年8月5日开标,中标单位为:云南苴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610.757559万元。在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滞后:1、2016年雨季较长,雨水丰富,且多属于单点性暴雨,永定河水位持续上涨导致施工进度缓慢。2、厂区选址原在一陡坡,在厂区场地平整的过程中,土方仅有1米-2.5米深度,其余均为石方,而且施工区域与村民房屋距离较近,无法爆破施工导致施工进度缓慢。3、2016年10月正值永仁县创建园林绿化城市验收阶段,导致城区路面迟迟无法开挖管槽。4、施工图设计阶段未对管线地下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导致实际建设过程中部分路段无埋管位置,致使实际管线位置与设计有一定的变化。5、项目审批程序复杂,需要协调的部门较多,且各级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加之厂区场地狭窄,各个建构筑物无法同步施工。6、部分道路需要进行综合管廊的实施,为避免重复开挖建设,现只能推迟施工时间,待综合管廊实施时一起施工。7、资金缺口大,截止目前到位资金仅1575万元,缺口资金为917.58万元。
(七)武定县涉及环境保护专项稽察项目3项。
(1)武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项目。武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于2006年开始筹建,2008年11月报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建设。垃圾填埋场址位于狮山镇羊旧村委会岩脚箐,距县城23公里,占地7.5251公顷。采用卫生填埋工艺处理垃圾,服务于县城中心区和九厂组团。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近期规模按照现状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确定为50t/d,远期规模按照远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确定为100t/d。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的规模设计库容64.8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6年,处理规模按照生活垃圾在规划使用期内的平均产生规模确定为80t/d。项目可研总投资2928万元。初设总投资3027.18万元,增加144.18万元,增加比例为4.9%。资金筹措方式为:申请国债资金70%,申请银行中长期贷款20%,其余10%为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采取BOT融资建设模式,2009年6月23日,县人民政府与云南润阳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垃圾处理厂项目合作协议,原计划2011年9月31日投入运营。期间,上述公司在完成垃圾填埋库区土建工程及管理房施工等工程后,由于公司融资困难、资金到位率低, 加之公司负责人因涉嫌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导致项目处于停工状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武定县人民政府于 2011年10月8日与云南润阳公司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解除了项目合作协议,县住建局正式接管该项目。项目合同解除后,经双方同意,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结算,已实施工程评估决算总价1415.6万元。为加快项目续建相关工作,武定县人民政府对县城垃圾处理厂项目重新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按BOT融资建设模式于2012年5月16日与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于达成合作协议,对武定县城垃圾处理场项目进行续建。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目前到位专项资金4115万元(含项目前期经费46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200万元,省级资金1188万元,省统贷地方统还资金800万元,州级配套资金515万元,县级配套专项资金412万元。目前已经完成投资约3291万元(润阳公司1415万元 ;深隆公司1876万元)。为确保省政府专项贷款资金落到实处,武定县与合作方设立了资金共管账户,资金使用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给予拨付,共同接受建设、财政、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做到专款专用。招投标情况:项目建设中,严格遵守招投标制度,2012年5月16日县政府与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BOT合作协议,成立了武定城清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续建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中转站、填埋场进场道路、地下水收集系统、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管理区室外及绿化工程。2012年7月16日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工作,最终选定了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24775333.48元。2012年7月26日与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工期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2月6日工期190天,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建设进度:续建工程启动后已完成垃圾填埋场(土方、防渗、地下水导排系统工程)、渗沥液处理站、防飞散网、过磅房等工程,填埋厂主体工程于2012年10月初步完工并试运行,2013年7月1日正式投入运营。目前垃圾填埋场运行正常,环境监测打井工程已完成两口,渗沥液处理站运行正常,项目整体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
(2)云南玉飞达钛业有限公司大矣波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大矣波尾矿库由于期间多家单位管理,初期坝设计不合理,浸润线过高,堆积坝外坡局部有沼泽化现象,存在安全隐患,需要综合治理。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2011年底获得了国家中央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190万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治理。2013年10月前已全部完成隐患综合治理的全部工作。工程项目累计投资715.7万元,实施及完成情况分为两个部分:一是2012年以前完成了尾矿库岩土工程勘察、稳定性分析及续用方案设计,工程招投标、堆石贴坡、溢洪道、排渗管网等主体工程,合计投入资金487.4万元。工程项目已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2011年11月4日通过省发改委审计部门的稽察。二是按照2012年8月报送的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大矣波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进行治理。2012年至2013年12月,合计投入资金228.3万元,完成了工程地质勘察、稳定性分析及排渗工程方案设计,工程招投标、溢洪道、管道排放等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项目。2013年12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大矣波钛选厂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全部完成。2014年1月完成项目审计,资金核算规范,使用合理。2014年12月5日通过了楚雄州发改委、楚雄州安监局、武定县发改委组织的安全验收,2015年7月3日通过了楚雄州环保局、武定县环保局组织的环保验收。本项目完成工后,已经排除了安全隐患,达到了设计的要求。
(3)武定县全兴矿业有限公司低品位铁铜尾矿渣矿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武定县全兴矿业有限公司低品位铁铜尾矿渣矿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是一个利用我县80年代后建设的矿山、选厂,那个时候由于当时的经济、设备和技术等条件的制约,致使有一定品位的铁铜矿作为废石和尾矿被丢弃于矿山和尾矿库中。公司依托现有丰富的有色金属尾矿、渣矿资源引进当今采矿、选矿先进技术,深挖潜力,全面进行综合回收利用尾矿及渣矿中铁铜等有价元素而新建的。项目的综合利用,可有效实现低品位资源的回收利用,减少三废和污染,属于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三废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的实施对推动当地循环经济的发展、节能减排、增加财政收入和就业产生深远的影响。项目经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准予武定县全兴矿业有限公司低品位铁铜尾矿渣矿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楚发改环资[2009]19号批准实施。项目从2012年1月开始实施,进行了厂址的选定、征地、招投标等资金的筹措及动工前的准备工作,于2013年7月正式进行新建,到2014年3月基本竣工。经州环境保护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运行基本正常,通过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尾矿库进行验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州水务局和州环境保护局对水保、环保进行了验收。该项目建设地点为武定县猫街镇汤郎村大石窝铺箐,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建设日处理600吨尾矿、渣矿的精选厂一个。2、建设47万立方米的尾矿库一座。3、建设日处理1000渣矿的粗选厂一个。4、职工宿舍1400平方米。5、建设厂区道路1400米一条。工程投资概算按可研工程概算为9759.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467.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5000万元,企业自筹3759.6万元,国家补助1000万元。计划工期,按照投资备案要求计划开工时间是2009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11年11月,工程期为两年。但由于资金到位不及时,征用土地、林地难,群众工作不好做,加之林地上报手续繁杂,省林业厅批复时间长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开工。使计划工期推迟。 项目实施情况:该项目于2012年1月开始实施,到2013年7月一年多时间进行了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厂址选定、征用林地、林堪、招投标资金筹措等准备工作。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到2014年3月工程基本建成。年度投资情况、武定县财政局于2011年9月22日分别下达了第一批省预算内资金150万元和1000万元,合计1150万元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按工程进度进行拨付,银行贷款在项目建设期大都基本上能按工程进度借到贷款,只是到工程后期决算时,银行未入贷致使部分工程款项现还在拖欠施工单位。导致整体验收不能按时申请验收。年度投资情况2012年前投资371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的各项支出。2013年237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2014年1844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未付工程款大约250万元。项目管理情况:武定县人民政府对该项目十分重视,于2011年9月27日上午,县人民政府主管工业的副县长主持召开了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项目建设的相关事宜,县相关15个部门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县人民政府对项目建设加强领导,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项目建设提出要求,并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具体对项目建设进行指导,并派了工作人员帮助协调指导工作。在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公司也相应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下设财务总监、后勤保障、出纳、办公室、选厂厂长等部门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并制定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招投标情况: 根据项目建设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七十)期招投标的规定,公司自始至终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于2011年9月21日委托云南大昌招投标有限公司进行招投标,于2011年12月12日在武定县运政宾馆举行招投标会议,经过招投标会议的评审、竞标,云南青山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工程监理合同,金额为21万元。贵州新思维矿业工程设计评估有限公司中标项目尾矿库的设计,合同金额为26万元。以及项目选厂、生活区、含道路的设计,并于2012年4月18日和贵州新思维矿业工程建设评估有限公司又中标项目日选600吨选矿厂施工图设计。合同定价42万元。于2013年5月3日云南旺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项目尾矿库、日处理600吨选厂机械设备招投标,云南海纳宏川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中尾矿库标。合同金额883.66万元。同日选厂设备被宜良天云选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346.2万元。破碎设备由河南省荥阳市选矿机械制造厂中标,金额43.5万元。云南旺和招投标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在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了10KVA配电系统工程招标,楚雄市楚光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合同金额116.3万元。于2013年7月2日公司根据资金、技术、人力等情况,决定选厂厂区、生活区的土建部分进行邀标处理,通过协商最后和武定县筑达建筑有限公司商定由武定县筑达建筑有限公司来承担厂区、生活区的土建工程,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定价393.35万元。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监理制,不论大小工程都有监理全权负责监理,在工程中监理和公司相互结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合同管理方面做到只要是项目工程,都必须协商签订合同,严格规范合同,不论什么合同公司都有法律顾问参与洽谈,按法律程序办理,按档案规定入档,专人保管。
(八)禄丰县涉及环境保护专项稽察项目2项
(1)禄丰县县城垃圾处理场项目。禄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选址于距县城约10公里的李本田山谷中。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收运系统、垃圾填埋处理场、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80吨,填埋场总库容51.66万立方米,占地面积约130亩,概算总投资3134.34万元。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投入运行后,从库底依次往上分单元、分层进行填埋,直至达到填埋最高标高1770米。项目建设情况:省发改委于2004年3月批复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8年6月13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获省环保局于批复;2009年5月,项目初步设计获省建设厅、省发改委批复;2009年9月完成了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2009年10月,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地质勘察及土地勘测定界、土地租用等其余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工建设;至2011年12月15日,进场道路及场地平整工程、土建及防渗工程已完工,完成投资为3659.41万元。 2011年12月15日,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土建及防渗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已完成的工程内容有:进场道路,挡墙,库区及调节池建设(包括库区及调节池防渗膜铺设)、地磅房、管理房等建设。12月23日,县人民政府主持召开了禄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管理职能移交会议,明确县城垃圾处理场的管理职能职责自验收之日起移交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并投入使用。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该项目到位资金28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8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800万元,州级统贷统还资金200万元,县级统贷统还资金1000万元。目前到位资金已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且已支付完毕(其中,建安工程支付2315万元,前期工作等支付485万元)。 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按规定执行,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2)禄丰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禄丰县污水处理厂选址于禄丰县金山镇河口村委会狗头坡,占地面积约35.64亩。建设内容:含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其中雨水管网25.89km,管径400~1500mm,污水管网39.33km,管径200~1000mm,新建、改造排水管渠2.19km;生产规模近期日处理2万立方米,远期日处理4万立方米,新建污水泵站1座,总投资9982.88万元。采用卡斯(CASS)处理工艺,经处理后通过紫外线消毒渠的出水可回用或排放。产生的污泥进入污泥池经机械浓缩脱水、烘干后外运。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污水处理厂项目到位资金6405.97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63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360万元,州级补助资金215万元,县级资金2199.979万元。项目建设情况:省环保局于2008年10月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008年11月,可行性研究报告获省发改委批复;2010年1月,初步设计获省建设厅、省发改委批复;2010年7月,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审查,以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及土地征用等其余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按照与云南省水务公司签定的合同约定,“四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地平)及配套管网由政府负责建设,2010年10月,完成了厂区场地平整、供水、供电、通信等工程建设,并交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按基本建设程序启动厂区及提升泵站等工程建设,厂区和提升泵站建设工程已完工,并于2011年12月28日进行了验收,配套管网工程于2010年12月开工建设,于 2011年12月29日进行了验收,共完成配套管网8.54公里(含压力管道3公里),倒洪吸3道。试运行后投入正常营运,
完成投资6929.37万元。禄丰县城垃圾处理场项目和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均于2011年底投入使用。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取得了可研、初设、环评批复,并办理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手续,严格实行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在工程开工前签定了三合同(施工合同、廉政合同、监理合同)。同时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监督领导小组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为加强项目管理 ,两污项目开工前,项目业主单位分别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和监督工程建设中的各项事宜。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建设领导小组参与协调解决;涉及到招投标及建设过程中工程的工程量增减,先由设计方、监理方、甲方代表、施工方签证后报监督领导小组确定。
二、项目稽察整改意见及要求
(一)部分项目建后管理不到位。
(二)部分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三)部分项目资金支付依据不足。
(四)部分项目超投资超概算问题突出。
(五)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六)武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工程资料缺失。
(七)部分项目资金缺口较大。
根据此次环境保护专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稽察组已要求相关县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形成稽察问题项目整改报告于2017年5月5日上报州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办。
附件: 《楚雄州2017年环境保护项目专项稽察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