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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打造党建示范点激活基层党建新动能

发布日期:2023-07-10 12:24:13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鲁继兰 点击:[]

武定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精心打造党建工作示范点,充分发挥党建示范点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县机关党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整体规划,精心选点。按照“典型带动、规范提高、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思路,通过深入调研摸底,根据不同部门不同领域特点,择优确定了党建工作思路清、党支部带头作用发挥好、班子凝聚力强、有创新意识、发展后劲足的29个党组织培育党建示范点。创建过程中,注重挖掘特色、发现亮点、总结经验,确保党建示范点真正具有时代性、代表性和导向性。

分类指导,细化标准。对“两新”组织党组织,从档案资料、班子队伍、工作机制、党组织基础和阵地建设等方面提出创建标准;对机关、事业单位,从班子建设、党员管理、党组织活动开展、阵地建设、信息化建设、工作运行和服务大局、党建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等方面提出创建标准。

大胆探索,创新载体。在示范点创建过程中,鼓励146个机关基层党组织大胆创新,积极拓宽创建思路,丰富工作方式、活动载体,使机关党建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在非公企业党支部创新实施了“12335”党建工作法,实现企业党建工作与经营工作同步提升;在机关,形成了“12345”“三个三”“四坚持四强化”“党建引领兴税路”等一批党建特色品牌。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有效机制,在严肃政治生活上立起标杆,引导机关党组织转作风、树形象、提服务,增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效性,杜绝“走过场、做样子”。着力破除“灯下黑”“两张皮”问题,让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发挥好表率、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明确责任,整体推动。明确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抓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党组织的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县直机关工委委员带头抓党建示范点创建,每人抓一个机关、一个非公企业或老干部党建示范点,定期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加强总结宣传,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截至目前,共创建命名了20个“机关党建示范点”。其中,县司法局党支部等11个党组织被命名为“州县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县税务局机关党委被命名为“2020年度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并先后被评为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云南省税务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云南省文明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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