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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1-0924002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09-24 11:57:46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0年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村供水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提出全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定,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承担州委、州政府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开发利用工作。

11.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处跨县市水事纠纷和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纠纷,协调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水利科技推广应用。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楚雄州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全州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水利改革发展,供水保障体系进一步夯实,防洪安全体系进一步筑牢,有效抵御了春夏初连旱,全州防汛抗旱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全州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60.97亿元,较2019年完成47.53亿元增长28.3%,占计划57.03亿元的106.91%。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平方公里,新增有效灌溉面积、治理河道长度等年度效益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今年水利工作主要呈现6个方面亮点。

1、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总体平稳。按照“防范胜于救灾”的工作要求,完善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全力以赴做好水灾害防御工作。面对严峻旱情,全州上下一心,共战旱魔。旱情发生以来,全州累计投入抗旱人数25.82万人次、抗旱资金3868.8万元、抗旱设备10706台/套、抗旱用电80.62万度、用油153.69吨,累计抗旱浇灌面积46.58万亩,累计临时解决了16.02万人和5.89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7月5日,进入主汛期以来,全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尊重洪水规律思路,密切关注雨情、汛情、灾情动态,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应对了8月17至22日、8月29至30日、9月6至12日、9月16至18日4次强降雨天气影响,努力降低洪涝灾害损失,据水务部门统计,今年汛期,除楚雄、永仁、武定3县市外的7个县、38个乡镇发生洪涝灾情,影响7.2万人、2.92万亩农作物受灾,紧急转移避险702人,受损小型水库2座、坝塘3座、水闸3座、灌溉设施168处、河道堤防11处长26.2公里。

2、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水利建设位居前列。今年8县市12个项目争取到地方政府专债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10801万元(其中:双柏、姚安、元谋、禄丰4县5个项目争取到地方政府专债资金55500万元,楚雄、双柏、牟定、姚安、大姚、武定7件工程争取到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5301万元,占全省水利行业争取到地方政府专债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8.43亿元的10.2%,占今年全州争取专债和抗疫特别国债54亿元的20.52%。

3、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楚雄白衣河、双柏白水河、永仁鲁母、武定阿庆争、姚安龙潭箐水库5件中小型水源工程开工建设,武定石腊它、大板桥水库监理、施工、检测、审计招标工作也已完成,正在办理土地审批报件编制等工作,计划12月开工。在建的永仁直苴、南华小箐河和黑泥田3座中小型水库大坝已封顶,禄丰西河、大姚红豆树、元谋坛罐窑、武定仁和、楚雄响水箐、南华草甸发、大姚木卡拉等24座中小型水库建设任务也已完成,其中:双柏施家河已通过竣工验收,坛罐窑、仁和水库通过下闸蓄水验收,西河、红豆树正在开展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大姚六苴河、禄丰西河中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开工建设,永仁万马河那干至迤资段河道等9件河道治理工程正在抓紧扫尾,武定高桥和狮山、禄丰罗茨、永仁直苴、禄丰金山5个中型灌区,双柏河口河、南华代家箐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以及牟定云龙、大姚三岔河两条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姚安胡家山中型水库和4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建设。

4、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争取列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取得初步成效。今年以来,州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州委提出的“项目进入国家省规划是硬道理”的指示精神,立足州情水情,加强调查研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先后5次邀请省级专家和云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楚雄州重点县市指导帮助谋划重大项目重点工程,5月下旬省水利厅率楚雄、曲靖水务局到水利部,请求将云南省新建和储备的15件大型水库、18件大型灌区、203件中型水库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其中:楚雄州大型水库3件、大型灌区2件、中型水库19件,分别占全省争取列入国家规划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20%、11.1%和9.4%。蜻蛉河和元谋两个大型灌区通过省比选,列入全省5个灌区上报国家水利部、发改委争取列入国家“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计划。目前,楚雄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初步上报项目总投资5411亿元,其中:重大项目投资602亿元,占11.13%;一般项目投资4809亿元,占88.87%。按完成投资时段分,“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740亿元以上,占总投资的13.68%。

5、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迈出新步伐。争取省项目前期费9100万元,用于开展新建小石门、九龙甸扩建等11件大中型水库项目前期工作,滇中引水二期工程、小石门大型水库可研已经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其中:水规总院于11月5日在北京组织对小石门水库可研审查修改成果进行复核,待通过复核后出具审查意见,报国家水利部审核,通过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武定志黑中型水库、禄丰罗申河、元谋定远河3座中型水库可研已完成,其中:志黑水库可研已通过水利厅审查并报发改委,待规划许可、环评、林地和土地预审等相关专题报件完成审查审批并报省发改委后,省发改委组织审查、审批。小型水源工程、河道治理项目等前期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

6、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总河长杨斌书记签发了《楚雄州2020年抗旱保供水八条措施》(第6号总河长令)、《楚雄州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第7号总河长令),印发了《工作提醒函》,对2020年河湖巡查工作重点提出了要求,提醒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巡查工作重点适时开展所负责河湖的巡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各级河湖长共开展河湖巡查6.16万次,印发了《楚雄州河湖长制交办督办工作规程(试行)》《楚雄州乡村级河湖长巡查工作规定(试行)》《楚雄州河湖长制州级提醒约谈通报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完善河湖长制机制体制,认真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共治理河道74.98公里,完成营造林17.23万亩,完成义务植树571.9万株,积极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完成了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12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上图工作;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和小(二)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85%,其中,213条(段)4306.95公里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已完成,并进行公示,小(二)型水库已完成划界325座。

7、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州水务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布置早安排。及时组织全州1105座水库运行管理“三个责任人”排查,通过排查,水库运行管理“三个责任人”全部一一落实,为工程安全度汛奠定基础。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查隐患、查整改,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把手谈安全、抓安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等活动通过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经上下齐心努力,到目前为止,全州水务工作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向好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 47人,其中: 离休2人,退休 4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92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2.8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11万元,占总收入的0.01%。2019年度收入合计2836.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6.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13.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最大的影响项目是通过我局拨付水利发展公司的小石门大型水库省级前期工作经费900万元(楚财建〔2019〕101号)。

 

楚雄州水务局2019年与2020年收入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预算下达

2020年预算下达

2020年较2019年增减数(增+减-)

1.行政运行(2130301)

8,544,414.00

 8,823,543.00

 279,129.00

(1)公用经费

 894,700.00

 825,600.00

 -69,100.00

(2)车辆使用费

 105,000.00

 90,000.00

 -15,000.00

(3)其他交通费

 43,200.00

 42,800.00

 -400.00

(4)车改补贴

 423,300.00

 402,900.00

 -20,400.00

(5)工资及津补贴(含年终一次性奖金)

 5,393,314.00

 5,379,010.00

 -14,304.00

(6)事业工资及津补贴

 

 

 -   

(7)上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

 454,900.00

 871,733.00

 416,833.00

(8)补发工资

 

 

 -   

(9)预发本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

 1,230,000.00

 1,211,500.00

 -18,500.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

 1,820,000.00

 2,033,700.00

 213,700.00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

 

 

 -   

4.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

 

 

 -   

5.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

 9,000,000.00

 2,760,600.00

 -6,239,400.00

6.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

 

 

 -   

7.水土保持(2130310)

 600,000.00

 200,000.00

 -400,000.00

8.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130311)

 

 

 -   

9.水质监测(2130312)

 

 

 -   

10.防汛(2130314)

 4,976,200.00

 1,500,300.00

 -3,475,900.00

11.抗旱(2130315)

 

 

 -   

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

 

 

 -   

13.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

 

 

 -   

14.其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2081599)

 

 

 -   

15.水体(2110302)

 

 

 -   

16.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

 

 

 -   

1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

 1,271,340.00

 1,670,429.00

 399,089.00

(1)公用经费

 33,200.00

 32,000.00

 -1,200.00

(2)抚恤生活补助

 27,400.00

 39,500.00

 12,100.00

(4)其他(抚恤金丧葬费)

 

 388,800.00

 388,800.00

(5)工资及津补贴

 267,640.00

 260,129.00

 -7,511.00

(6)统筹外项目

 943,100.00

 950,000.00

 6,900.00

18.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5)

 825,600.00

 770,463.20

 -55,136.80

1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

 

 140,009.61

 140,009.61

20.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

 753,700.00

 752,538.53

 -1,161.47

21.住房公积金(2210201)

 572,400.00

 576,440.00

 4,040.00

22.购房补贴(2210203)

 

 

 -   

23.其他节余(2130302)

 -   

 1,147.89

 1,147.89

(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1,147.89

 1,147.89

(2)利息收入结余

 

 

 -   

(3)上级补助及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结余

 

 

 -   

合        计

 28,363,654.00

 19,229,171.23

 -9,134,482.7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92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3.34万元,占总支出的66.22%;项目支出649.57万元,占总支出的33.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度支出合计284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75万元,占总支出的42.03%;项目支出1650.86万元,占总支出的57.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924.6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最大的影响项目是通过我局拨付水利发展公司的小石门大型水库省级前期工作经费900万元(楚财建〔2019〕101号)。

 

楚雄州水务局2019年与2020年支出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实际支出

2020年实际支出

2020年较2019年增减数(增+减-)

1.行政运行(2130301)

 8,544,414.00

 8,823,543.00

 279,129.00

(1)公用经费

 894,700.00

 825,600.00

 -69,100.00

(2)车辆使用费

 105,000.00

 90,000.00

 -15,000.00

(3)其他交通费

 43,200.00

 42,800.00

 -400.00

(4)车改补贴

 423,300.00

 402,900.00

 -20,400.00

(5)工资及津补贴(含年终一次性奖金)

 5,393,314.00

 5,379,010.00

 -14,304.00

(6)事业工资及津补贴

 

 

 -   

(7)上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

 454,900.00

 871,733.00

 416,833.00

(8)补发工资

 

 

 -   

(9)预发本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

 1,230,000.00

 1,211,500.00

 -18,500.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

 1,831,801.00

 2,033,700.00

 201,899.00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

 

 

 -   

4.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

 

 

 -   

5.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

 9,000,000.00

 2,760,600.00

 -6,239,400.00

6.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

 

 

 -   

7.水土保持(2130310)

 600,000.00

 200,000.00

 -400,000.00

8.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130311)

 

 

 -   

9.水质监测(2130312)

 

 

 -   

10.防汛(2130314)

 5,068,500.00

 1,500,300.00

 -3,568,200.00

11.抗旱(2130315)

 

 

 -   

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

 

 

 -   

13.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

 

 

 -   

14.其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2081599)

 

 

 -   

15.水体(2110302)

 

 

 -   

16.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

 

 

 -   

1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

 1,271,340.00

 1,670,429.00

 399,089.00

(1)公用经费

 33,200.00

 32,000.00

 -1,200.00

(2)抚恤生活补助

 27,400.00

 39,500.00

 12,100.00

(4)其他(抚恤金丧葬费)

 

 388,800.00

 388,800.00

(5)工资及津补贴

 267,640.00

 260,129.00

 -7,511.00

(6)统筹外项目

 943,100.00

 950,000.00

 6,900.00

18.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5)

 825,600.00

 770,463.20

 -55,136.80

1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

 

 140,009.61

 140,009.61

20.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

 753,700.00

 752,538.53

 -1,161.47

21.住房公积金(2210201)

 572,400.00

 576,440.00

 4,040.00

22.购房补贴(2210203)

 

 

 -   

23.其他节余(2130302)

 8,344.52

 1,147.89

 -7,196.63

(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3,658.97

 1,147.89

 -2,511.08

(2)利息收入结余

 4,685.55

 

 -4,685.55

(3)上级补助及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结余

 

 

 -   

合        计

 28,476,099.52

 19,229,171.23

 -9,246,928.2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3.34万元。2019年度支出1196.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我局调入人员12名、退休3人、调出1人,净增人员各项经费造成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2019年综合考核为优秀,兑现绩效奖金等次变化及人员增加导致奖金发放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9.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

 

楚雄州水务局2019年与2020年基本支出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

基本支出项目

2019包干经费中支出数

占基本支出比例%

2020包干经费中支出数

占基本支出比例%

2020年较2019年增减数(增+减-)

基本工资

2,308,359.00

19.29

2346481.00

18.43

38,122.00

津贴补贴

2,651,801.00

22.16

2583386.00

20.29

-68,415.00

奖金

1,646,027.00

13.75

2034860.00

15.98

388,833.00

伙食补助费

96.00

0.00

104.00

0.00

8.00

绩效工资

482,071.00

4.03

511932.00

4.02

29,861.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825,600.00

6.90

770463.20

6.05

-55,136.80

职业年金缴费

 

0.00

140009.61

1.10

140,009.6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19,521.12

3.51

415991.25

3.27

-3,529.87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34,178.88

2.79

303179.28

2.38

-30,999.60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4,363.93

0.54

130619.61

1.03

66,255.68

住房公积金

572,400.00

4.78

576440.00

4.53

4,040.0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79,950.96

1.50

138228.39

1.09

-41,722.57

培训费

6,540.00

0.05

760.00

0.01

-5,780.00

办公费

76,050.13

0.64

92648.15

0.73

16,598.02

打印费

 

0.00

6000.00

0.05

6,000.00

差旅费

92,383.00

0.77

70720.00

0.56

-21,663.00

车辆使用费

105,000.00

0.88

90000.00

0.71

-15,000.00

其他交通费

466,500.00

3.90

445700.00

3.50

-20,800.00

水费

3,685.05

0.03

 

0.00

-3,685.05

电费

5,315.97

0.04

5000.00

0.04

-315.97

邮电费

6,155.43

0.05

5033.80

0.04

-1,121.63

物业管理费

13,489.00

0.11

12045.00

0.09

-1,444.00

工会经费

114,266.40

0.95

113044.08

0.89

-1,222.32

委托业务费

 

0.00

 

0.00

0.00

劳务费

11,500.00

0.10

23375.00

0.18

11,875.00

会议费

1,500.00

0.01

 

0.00

-1,500.00

维修(护)费

87,009.50

0.73

9945.58

0.08

-77,063.92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45,710.63

2.05

232028.39

1.82

-13,682.24

资本性支出

9,480.00

0.08

37000.00

0.29

27,520.00

离休费

267,640.00

2.24

260129.00

2.04

-7,511.00

退休费

943,100.00

7.88

950000.00

7.46

6,900.00

抚恤金

 

0.00

388800.00

3.05

388,800.00

生活补助

27,400.00

0.23

39500.00

0.31

12,100.00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60

0.00

 

0.00

-360.00

购房补贴

 

0.00

 

 

 

合计

 11,967,454.00

 100.00

 12,733,423.34

 100.00

 765,969.34

2020年财政下达我局基本支出预算经费12,733,423.34元,其中:

(1) 水利行政运行(2130301)下达8,823,543.00元,其中:包干经费958,400元,(公用经费792,000元,追加新增人员公用经费33,600元,车辆使用费90,000元、其他交通费42,800元),工资 5,379,010元,车改补贴402,900元,综合绩效考核奖金2,083,233元;

(2)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下达1,670,429.00元,其中:包干经费71,500元(公用经费及32,000元,遗属补助费395,000元),单位发放离休人员工资260,129 元、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950,000元;

(3)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5)下达770,463.20元;

(4)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下达140,009.61元;

(5)住房公积金(2210201)下达576,440.00元;

(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下达752,538.5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9.57万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0.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1.2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最大的影响项目是通过我局拨付水利发展公司的小石门大型水库省级前期工作经费900万元(楚财建〔2019〕101号)。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预算下达我局专项资金649.57万元,其中:

(1)水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下达203.37万元:业务工作经费50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5万元、小水电清理工作州级补助经费5万元、研究编制楚雄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经费10万元、楚雄州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100万元、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经费5万元、网络安全评估3.77万元、河湖长信息化10万元、水土保持信息化经费4.6万元、用水计量与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用水统计)10万元。

(2)水土保持(2130310)下达20万元: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经费20万元。

(3)防汛(2130314)下达150.03元:中央河长制补助经费19.12万元、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短信网关4M数据专线费及短信信息费1.05万元、防汛业务经费20万元、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州级外网使用费4.2万元、山洪灾害项目维修养护3万元、一河(库)一策方案编制费8.26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14.4万元、山洪灾害系统、龙川江河库联合自动测报系统修复11万元、美丽河湖评定经费44万元、河长制宣传经费15万元、节水载体建设(节约用水项目)10万元。

(4)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下达276.06万元:楚雄州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50万元、楚雄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110万元、楚雄州2021—2030年水土保持总体规划40万元、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60万元、楚雄州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16.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2.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6.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对比减少923.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最大的影响项目是2019年通过我局拨付水利发展公司的小石门大型水库省级前期工作经费900万元(楚财建〔2019〕101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2%。主要用于单位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公用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3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882.3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3.37万元、水利前期工作276.06万元、水土保持20万元、防汛150.0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楚雄州水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项目

2020年支出(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80,901.81

13.42

2、卫生健康支出

752,538.53

3.91

3、农林水支出

15,318,143.00

79.67

4、住房保障支出

576,440.00

3.00

合计

19,228,023.34

10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22.75万元,完成预算的119.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82万元,完成预算的125.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的98.2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年初预算未包含专项支出预算,造成经费预算执行有差异。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71万元,下降1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8万元,下降12.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3.1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经费的有效控制及厉行节约执行得到全局的协作,各项财务规定执行较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2万元,占82.73%;公务接待费支出3.93万元,占17.2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另外一辆未水保世行项目公车,属我局车辆编制,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运行及全州水利工程前期与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9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运行及全州水利工程前期与建设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33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关差旅费及车辆运行维护支出减少,项目经费在专项支出中列支。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商品服务支出。支出情况:办公费9.26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培训费0.08万元、会议费0万元、差旅费7.07万元、维修费0.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44.57万元、工会经费11.3万元、劳务费2.3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2万元、资本性支出3.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州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531,180.91元,其中,流动资产249,101.87元,固定资产913,9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67,089.1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17,180.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4,791.03万元,固定资产1,179,723.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 532,666.7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53项,账面原值19.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约3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房屋价值划转州开发投资公司),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7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3.12

24.91

91.39

 

5.29

 

86.1

 

 

46.71

 

 

填报说明: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楚雄州水务局2020年资产情况表

 

 

项目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元

 

 

 

 

合计(元)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家具用具

陈列品

 

 

 

原值

 9,207,326.21

 7,640,850.40

 1,061,840.00

 483,055.81

 21,580.00

 556,000.00

 

 

累计折旧

 8,293,413.21

 7,060,716.65

 886,844.15

 345,852.41

 

 88,910.81

 

 

净值

 913,913.00

 580,133.75

 174,995.85

 137,203.40

 21,580.00

 467,089.19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3.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0.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河长制:河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2021年9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1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2021092305405563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