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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4-0925001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5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成文日期: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8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中心血站是经楚雄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隶属于楚雄州卫生健康委的非营利性、公益性一类、全额拨款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是楚雄州辖区内唯一一家采供血机构,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州无偿献血的宣传、招募和组织实施;承担全州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采集、检验、制备、储存、运输、供应和管理;指导全州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业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州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楚雄州中心血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认真贯彻执行采供血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采供血服务能力水平,全州无偿献血29270人次,献血总量864.5万毫升,千人口献血率达12.34‰,各项业务指标连续4年创新高,有效保障我州临床用血需求安全,第四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荣誉称号,我州采供血事业高质量发展良好态势得到巩固。

1.强化组织领导,巩固无偿献血良好工作格局。州委州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制定下发了无偿献血有关文件和政策,调整充实了楚雄州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动机制,明确了部门职责。州委把无偿献血纳入卫生健康系统大比拼任务目标、州人民政府把无偿献血工作列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同时列入文明单位、健康楚雄、健康县城的考核内容,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保障群众健康的重要民生工程高位推进,积极号召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2023年2月,州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了《楚雄州血液保障应急预案(试行)》。“6.14”世界献血者日当天,州政府领导为获得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部分代表进行了现场颁奖。州献血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楚雄州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会议。“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的无偿献血良好工作格局持续巩固提升,为推进采供血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狠抓业务发展,超额完成年度采供血目标任务。2023年全州自愿无偿献血29270人次,千人口献血率为12.34‰(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献血总量864.5万毫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目标),与2022年同比分别增长4.8%、5.7%、4.6%。共制备各种血液成分88008单位,向医疗机构供应各种血液成分86281.5单位,同比分别增长6.5%、6.7%。持续保持自愿无偿献血率、血液成分制备率、临床成分输血率、血液储存合格率、出库血液合格率、出库血液核酸检测覆盖率6个100%。根据血液保存期限和工作需要,血液调入1071.5单位,调出8188单位。2023年采供血各项业务指标实现连续4年创新高,我州采供血事业高质量发展良好态势得到持续巩固。

3.狠抓血液质量,守牢血液质量安全底线。积极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纲要》,制定血站2023年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采血、检验、成分制备3个岗位的“三基三严”知识技能竞赛、质量大讲堂、质量大家谈、质量问卷调查等质量主题活动,命名了6名“技术状元”和“技术能手”,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修订完善34个质量体系文件,按照标准规范对血液制品、工艺卫生、过程控制、关键物料、关键设备等开展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均符合要求。2023年血站实验室全项目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全国采供血机构血液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考核成绩均为满分,保持10年30次室间质评成绩合格;参加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梅毒、艾滋病、丙肝抗体检测质量控制考核成绩均为合格,确保血站实验室检验检测结果准确无误。全年共完成血液标本酶免检测29209例、核酸检测29162例,总体合格率为97.74%,标本检测数同比增长0.47%;组织开展新冠病毒感染康复期患者血浆抗体检测64例,33个标本符合康复期血浆要求;及时规范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5个专家组对全州所有临床用血医院的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工作进行督导,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水平,坚决守住全州血液质量安全底线红线,自2004年独立建站至今从未发生重大血液质量安全事件。

4.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成效初步显现。针对我站人员实际,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加强培训学习,推进“三培养”“双带头人培养”制度落实。10月联合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临床输血质量控制中心举办省级继教项目楚雄州临床输血新技术新进展与输血质量控制培训班和州级继教项目楚雄州无偿献血招募和质量管理培训班,邀请北京协和医院白连军教授等15位省内外无偿献血和临床输血领域知名专家现场授课,免费培训基层血液工作者170余人,提高了临床合理用血意识和水平。积极选派33名中层管理干部和业务技术骨干前往江浙沪等地参加国家级、省级继教项目现场培训学习16个班次。2023年实现全站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编外职工)继续医学教育100%全覆盖,学分验证合格率达98%;举办理论、医德、法纪“三项教育”和业务全员培训23次,参学职工达到1086余人次。年内招聘紧缺人才1人、公益性岗位3人、编外职工2人,有效补充人力资源。1人被楚雄州委认定为楚雄州“兴楚文化名家”培养人选,2人认定为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站内选拔2名学术技术带头人和2名青年业务骨干培养人选。

5.狠抓宣教能力,持续强化无偿献血宣传招募。与州内各级主流媒体、新媒体、户外大屏广告、出租车车载广告等协作,全方位、多角度积极宣传无偿献血科普知识、先进典型事迹和采供血工作成效,向各类主流媒体投稿88篇,1篇被央视新闻等多家媒体刊登,20多篇被省州媒体刊用,州广播电视台播出无偿献血宣传报道14期。办好“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开通12个专栏,全年共发布推文101期354篇。持续做好1-2月医务人员献血月、3-4月公职人员献血月、6月和10月无偿献血宣传月等品牌活动,发放宣传纸杯、宣传折页等各种宣传资料近12万份。持续开展好无偿献血科普知识“八进”活动,深入各县市、乡镇、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无偿献血知识公益宣讲4场次,现场受众近400人。组织开展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在校学生三类人群的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线上调查3477人份,根据不同人群、不同职业等制定宣传招募方案,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广泛宣传动员,着力拓展我州无偿献血“五支队伍”,目前有长期固定献血者队伍9744人,应急献血者队伍2500人,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132人,成分献血者队伍247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员426人,有效保障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

6.狠抓为民办实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2023年为10县市储血库免费常规配送血液36轮次6224单位,免费急诊送血4次70单位,确保了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血液的及时足额供应。为168名献血者及亲属报销血费共计180122.5元,受理率和线上办理率均为100%,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便民利民暖民目标。持续开展“血小板提速行动”和“透明血液行动”,在提升血小板采集量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将血小板采集供应周期由原来的3-4天缩短为2-3天;每月向社会公示采供血情况、血费报销情况等民众关心的事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开展献血者满意度问卷调查测评507份,综合满意度为99%。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科室,包括:办公室、财务科、采血科、供血科、质量管理科、信息科、检验科、药械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23,134,538.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4,433.15元,占总收入的30.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5,640,105.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7.6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47,990.19元,增长11.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41,997.69元,增长33.17%,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对血站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传染病防控经费的支持,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05,992.50元,增长0.68%,主要原因是当年采供血量增加,向医疗机构收取的用血款收入随之增加;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50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公司通过楚雄州红十字会定向捐赠我站500,000.00元用于采购一台专用设备大容量低温离心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8,127,423.19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4,740.19元,占总支出的83.66%;项目支出2,962,683.00元,占总支出的16.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55,540.68元,下降8.8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85,505.01元,下降10.00%;项目支出减少70,035.67元,下降2.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用于购置血液艾滋病检测试剂,单位资金就减少了专用材料费的支出,项目资金减少主要是同上年相比减少了固定资产的投入,同时,我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项目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强化成本控制,降低运行成本。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64,740.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44,558.57元,占基本支出的39.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20,181.62元,占基本支出的60.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62,683.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采供血机构支出1,137,033.00元,主要用于购置全自动冷沉淀凝血因子制备仪、启奥血站自助献血登记机等专用设备和办公设备,提升采供血机构服务能力水平。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5,000.00元,用于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管理中人员培训支出。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470,000.00元,用于艾滋病防治项目。具体为采购核酸检测试剂耗材,对所采集的所有血液全部开展艾滋病防治HIV抗体检测以及核酸检测,确保实现提供临床的血液制品100%核酸检测全覆盖。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40,650.00元,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的生活补助科目,全部用于发放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乙类乙管后,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在采供血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工作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4,433.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58%。与上年相比增加1,741,997.69元,增长33.17%。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人社新规定提高,则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同时因退休1人,增加了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财政加大了对我单位项目资金的投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中传染病防控资金增加用于开展艾滋病防治HIV抗体检测以及核酸检测,确保实现提供临床的血液制品100%核酸检测全覆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5,973.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86,843.60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8,907.84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840.8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费)21,381.2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47,18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津补贴支出3,418,158.00元,事业单位一般公用经费支出289,363.89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314,017.78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5,000.00元,用于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管理中培训费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470,000.00元,用于传染病防控项目中血液检验检测艾滋病专用试剂耗材费用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40,650.00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的生活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1,2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321,27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128,9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0元,决算为12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3,93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5%,完成年初预算的26.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9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0元,决算为1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3,9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二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其他地州血站和县乡卫生健康单位来访工作交流次数减少,同时单位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费用开支报销,缩减不必要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79.00元,下降1.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79.00元,下降29.9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其他地州血站和县乡卫生健康单位来访工作交流次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含2辆采血大巴车、1辆血液冷链运输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州10县市采供血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地州中心血站、县级医疗机构交流学习临床用血的采集、检验及血液制备技术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资产总额31,621,186.12元,其中,流动资产24,764,698.96元,固定资产6,855,115.0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72.0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06,996.89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917,58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6,146.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4,511.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1,634.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6,538.0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801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