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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扎实做好民生保障

发布日期:2023-07-17 10:15:30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郭存兰 李春红 荀亚东 点击:[]

楚雄州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加大投入支出,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1至5月,全州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达94.1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3.2%。

“失地”不失保障。如何让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保障?近日,来自禄丰市大北厂社区的被征地农民刘选明用亲身经历给出了答案。已经完成今年养老保险参保的他告诉记者:“我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政策是有优惠的,每年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按照40%享受补助,一年下来可以享受将近4000元的补助,十多年下来就是很大一笔钱。到时候我能享受和城里退休职工同样的待遇。”

自2016年开展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点正式实施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工作。着力补齐农民工、被征地农民、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短板,全州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增效。

截至5月末,全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88.36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参保18.86万人,当年新增企业职工参保1.3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29.2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6.17万人,社会保险执行率为99.94%。

全力以赴兜底线。从7月1日起,楚雄州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2年的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728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2年的每人每年5343元提高到6038元。集中养育儿童生活保障标准从2022年的每人每月1990元提高到2000元,散居孤儿生活保障标准从2022年的每人每月1290元提高到1340元。

截至6月底,州财政累计下达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补助资金5.86亿元,保障了全州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及时发放。

“病有所依,医有所保”。今年以来,楚雄州有关部门抓好待遇保障政策落实,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1至6月,职工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3.25%,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68.29%,20.88万人(次)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减轻医疗负担1478.78万元。13个示范乡(镇)顺利通过考核,兑现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示范乡(镇)2022年医保资金打包付费资金290万元。“楚雄惠民保”商业补充型医疗保险运行平稳。全州共推广销售22.06万份,理赔3599人(次)605.5万元,单人最高理赔资金达6.39万元。

民生“小事”也是“国之大者”。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在新时代赶考之路上,楚雄州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更多民生“小事”,交出更多令百姓满意的民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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